
社會上每個人各司其職,在抗惡法的策略上,不能只有一條路。盡己所能,各有各做,是今日的共識。
先說明這一點,是希望大家明白我不是潑冷水。但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三罷並不容易,但我不想糾纏在這個問題,只簡略說幾點:(1) 與三四十年前相比,小本經營的店鋪大減,最而代之是大公司開設的連鎖店,要大公司犧牲股東利益罷市,難過登天;(2) 大部分人都是打工,而香港人非常沉迷買磚頭,近年的磚頭貴到飛天,要打工仔冒供不到樓的風險去罷工,極難;(3) 罷課似乎最易,大專生理應沒問題,但中小學生就不容易,除非學校默許,否則在今日的競爭風氣,要家長肯冒險讓學生罷課,也殊不容易。
畢竟,時勢變了很多。
但能參與三罷的,還是值得支持。今時今日大家都深深體會到,不用問這樣做有沒有用,根本沒有人能回答,而且成功絕對不是只做一件事便可促成,只要問自己還能盡做什麼,盡一分力便好。所以能罷的,即使是象徵意義也好(如能產生名人效應的100毛、渣哥等),很值得支持和尊敬。
那麼第二個問題是,能參與三罷的,做什麼好?
我認為去包圍或衝擊立法會,真的學盧偉聰話齋——冇乜意思。經過咁多年的抗爭,立法會必然駐重兵,更早有明確策略對付示威者,再者,什麼立法會保安、行管會、立法會秘書處,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全部都是親政府的鷹犬,你們想近距離當面鬧爆保皇黨這麼簡單的事,也不會發生。
是不是還有什麼可以做呢?如果大家放假,是否可以去那些保皇黨議員的議辦或公司附近派吓傳單,要好大班人去,等街坊知道,誰正在議事廳內出賣香港,要將大家送中,害得外資撤資呢?
又或者,大家可否去不同領事館,查詢一下,拿着貴國護照的人,是否代表效忠貴國呢?如果是,這個人做了一些違反貴國信奉的價值(如人權)的事,例如支持把疑犯引渡到法治人權落後的地區,貴國會否考慮暫停他及他家人的護照呢?
又或者,趁美國正要求簽證申請者要提交過去五年的社交媒體帳戶資料,能否把某些議員的言行和對送中條例的立場,剪輯整理好,恭恭敬敬親自送去美國領事館,並提問會否考慮把這個要求延伸到已有簽證的人,甚至是這些人及其家人的美國護照呢?
以前做這些,或者沒什麼人留意,但現在,你有一百萬人的民意,以及美國、加拿大、歐盟、北歐四國等三十幾個國家支持你。
我記得四叔李兆基退休時,教導大家做生意要「四兩撥千斤」,這是太極拳的要旨,本人對此有點認知——或許太極拳不適合擂台,但其實適合作為抗爭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