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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亂案】11封求情信盛讚為人 吳靄儀:梁天琦絕不會放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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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案,梁天琦於上星期五(5月18日)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一項暴動罪名成立。梁在案件開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今天代表他的大律師蔡維邦求情指,梁的11封求情信不約而同稱讚他是不會推卸責任的人。蔡指梁沒有逃避作為一個公民的責任,反指自己那一代人推卸責任。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的求情信更指,梁天琦絕對不會放棄香港,他將會再度回來為香港未來拼搏,以非暴力的方式捨身。法官押後至6月11日早上判刑,同日將處理其餘未達有效裁決的控罪。

辯方律師:梁沒推卸責任 自己一代貪圖逸樂

梁天琦向法官呈交11封求情信,撰寫人包括梁天琦家人、好友、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及何秀蘭、教授、英國上議院議員Lord Alton及Sir Geoffrey Nice QC。家人和好友均在信中形容梁天琦是善良、熱血、慷慨的人。梁赴英國和美國留學時的教授也在信中表示對梁天琦的思想、人品和智慧有高度評價。

蔡維邦指,11封求情信不約而同形容梁天琦是「不會推卸責任的一個人」,蔡認為主要原因是他在早期階段已承認襲擊警察,但從宏觀的角度看,梁天琦更是沒有推卸到他作為「一個後生citizen的責任」和「走向民主大倒退這個歷史的責任」。蔡續指,自己那一代人只是為家庭、事業去努力,「貪圖逸樂」,將責任推卸給上一代如司徒華,有些同輩甚至不想年輕人「搞亂香港」。

法官彭寶琴打斷蔡維邦,確認求情主調是否想說明在以上背景下,可以合理化使用暴力。蔡澄清不是,彭官准許他繼續陳詞。

吳靄儀:梁將再為香港作非暴力捨身

蔡維邦特別提及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的求情信,信中指出梁天琦以一名大學生的熱誠去找尋香港的出路,形容在思想深度上,梁是少見的人材,同齡人面對的未來是賺錢、買樓、買車、結婚,但梁天琦要面對的是「自由的喪失、黃金歲月的白白流逝」。吳指梁天琦不會失去熾熱的赤子之心,「他絕對、絕對不會放棄香港」,「他會再次站起身、他會回來,為香港民主、自由去拼搏、捨身。是怎樣的捨身?是非暴力的捨身。」

另一名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的求情信指,梁天琦這一代十分不幸,在沒有選擇下承受上一代發展出來的惡果,不公的制度引致貧富懸殊問題嚴重,梁當晚的行為確實不容於法律,但何理解是親身經歷過雨傘運動後,對警方粗暴執法的一種反應。

陪審團不會再出現 官解除公眾入庭禁令

開庭期間,梁天琦與其父母、女朋友不時對望。當其代表大律師蔡維邦簡述梁天琦家人的求情信時,梁父深深點頭。當讀畢吳靄儀的求情信節錄後,梁父亦再次點頭。

由於司法機構在上星期五收到含部份陪審員照片的電郵,法官彭寶琴即日下令公眾人士不得進入法庭內聽審。今天開庭後,彭官表示陪審團已作出相關裁決,不會再在法庭出現,因此宣佈取消禁令,容許市民進入庭內旁聽。

暴動罪名未達有效裁決的被告李諾文亦坐在公眾席上;被裁定三項暴動罪名不成立的林倫慶,則以漫畫記者的身份坐在庭內傳媒席上,不時動手抄筆記和望向犯人欄。

散庭時,梁天琦一如既往向旁聽市民和親友微笑揮手。

梁天琦和黃家駒在案件開審前已承認一項襲警罪。案件在今年2月中開審,經50多天的審訊後,陪審團於上星期五(5月18日)一致裁定梁天琦在亞皆老街參與暴動罪名成立,煽惑暴動罪名不成立;另一項在砵蘭街的暴動罪名則未達大比數裁決,控方已申請於6月11日提訊處理。梁天琦現時共有兩項罪名成立。另一被告盧建民則被一致裁定在砵蘭街參與暴動罪名成立。

記者:黎彩燕、梁天心


【旺角騷亂案】辯方律師指「暴動是政治」 法官兩度打斷:僅處理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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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攝:Alex Leung)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案,陪審團於上周五(5月18日)宣讀裁決,第三被告盧建民被裁定一項暴動罪名成立。他的代表大律師今日求情時指,盧被還柙前吩咐其他人「睇住香港」,是個熱愛香港的人,希望法官判刑時考慮當時的社會政治背景,及理解盧的行為是源於雨傘運動期間的經歷,事後亦漸漸持平地了解警察的處境。惟法官不同意案件牽涉政治,強調法庭正處理刑事罪行。開審前已承認暴動罪的黃家駒,被家人形容為「好孩子」,曾與他共事的總經理亦明確表示非常願意繼續聘用他。

【旺角騷亂案】
11封求情信盛讚為人 吳靄儀:梁天琦絕不會放棄香港

大狀盼考慮事件政治背景 法官兩度打斷

代表盧建民的大律師劉偉聰指,跟熟讀「社會契約論」的梁天琦不同,盧中五會考「全部F」,一直過基層生活,雖然他在內地出生,但自從來港生活,他便熱愛這個地方,而盧上星期五被裁定暴動罪成後,離開犯人欄前,叮囑其他人「睇住香港」,並不是要「呃like」。劉指雖然盧建民常常一個人行山,但是「沒有人是孤島」,大家都活在現時的政治環境中,「暴動是政治,暴動的法律也是政治。」

法官彭寶琴隨即打斷劉偉聰,表示不認同案件牽涉政治,強調法庭現時處理的是刑事法律,而暴動罪名是刑事法的其中一部份。劉偉聰回應指,暴動牽涉政治、經濟背景,希望法官判刑時考慮這些背景。劉指1966年反對天星小輪加價的「六六暴動」,港英政府事後成立了「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相反2016年的旺角事件,香港政府並沒有設獨立調查委員會公開聆訊,顯示在政府眼中此事件比不上南丫島海難和大埔公路巴士車禍,事後各人只能以自己的常識去理解這次事件。

彭官再度打斷劉,指如果以上背景並不是盧指示他要轉述的求情內容,便是跟求情無關。

事後理解警執行職務非為維穩 朱凱廸撰求情信

劉偉聰續指,盧建民親歷雨傘運動,目睹政府向手上只得雨傘的市民施放催淚彈,又從新聞看到警方解釋警棍只是「手臂延伸」,因此在盧的眼中,「警方就代表了建制,警方就代表了政權。」劉坦言不明白盧這種想法,警察在他印象中是除暴安良、維持治安的人,因此覺得盧建民對警察的壞印象是「由偏見而生的憤怒所形成的」。

審訊期間,多名在案發現場執勤受傷的警員出庭作供,劉偉聰指,盧建民開始改變想法,理解警察也只是執行職務,要賺錢養家、維持生活、交租,並不是因為想替政權成為「維穩機器」而執勤。劉續指,真正替政權做事的人,「是更高層更高層,佢(盧)都冇機會見到的人」,自此之後,盧明白到當時的行為是錯的。不過劉指,盧當天雖然有向警方投擲物品,但是暴力程度與掟磚和縱火不同,希望法官考慮盧身心承受的壓力,能酌情減刑。

劉向彭官呈上7封求情信,撰寫人有父親、區議員、動物義工組織朋友、前僱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亦有為盧撰寫求情信,劉指盧建民和朱凱廸在環境保育方面同樣是「非常固執」。劉特別提及盧父的求情信,指盧父患直腸癌,病情反覆,擔心若有緊急情況不能見最後一面。

黃家駒認暴動罪 總經理求情稱願繼續聘用

在案件開審前已承認暴動罪的黃家駒,被還柙至今,早上由囚車押送至法院。代表他的大律師姚本成指,黃家駒在案發當晚跟朋友晚飯後,經過亞皆老街見到人群聚集,便好奇上前觀看,然後見到交通警驅趕人群,於是衝上前投擲發泡膠盒。姚強調黃並沒有傷害到該警員,他的行為是剎那間、一時衝動地作出。

姚本成呈上黃本人、其家人、女朋友、公司總經理撰寫的求情信。黃在求情信中表示,被拘捕後知道當晚事件升溫,才意識事態嚴重。黃父的求情信指黃是孝順、乖巧和有愛心的人,「他是一個好孩子」,希望法官從輕發落。黃曾工作的公司亦為他求情,指他工作勤奮、樂於助人,事件後「變得沉默,心事重重,精神受到困擾,事後十分後悔」,希望事件能告一段落,重新投入工作。曾跟黃共事的總經理也在信中指黃做事負責任和效率高,「非常願意繼續聘任他。」

判刑押後至6月11日早上,同日將處理同案其餘未達有效裁決的控罪。

開庭前,暴動罪名未達有效裁決的林傲軒透過犯人欄的隙縫跟盧建民交談。開庭後,盧建民開頭抿著唇,其後不時跟旁邊的黃家駒和梁天琦交談。黃家駒則一直木無表情。

暴動罪名未達有效裁決的被告李諾文亦坐在公眾席上;被裁定三項暴動罪名不成立的林倫慶,則以漫畫記者的身份坐在庭內傳媒席上,不時動手抄筆記和望向犯人欄。

宣佈散庭後,林倫慶和李諾文均第一時間衝到犯人欄旁邊,以最近距離向盧建民揮手告別,盧建民亦高舉手臂跟旁聽席市民揮手。

記者:黎彩燕、梁天心

立法會今辯平反六四議案 支聯會:如一面照妖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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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每年臨近「六四」,都會有民主派議員於立法會提出「毋忘六四,平反八九民運」動議,今年議案由公民黨陳淑莊提出,料於今日會議進行辯論。支聯會在會議開始前,於示威區聲援民主派議員,期間遭同場支持譴責許智峯的工聯會及保衛香港運動成員指罵。

支聯會在立法會示威區掛上「平反六四」、「釋放劉霞」及「結束專政」的橫額,高叫喊「悼六四!抗威權!」等口號,同時要求中共釋放劉霞、王全璋等維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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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

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指,每年的「平反六四」議案如一面「照妖鏡」,可以看清哪個立法會議員敢於回應及面對現時中國政權。蔡指當年左派、權貴都支援學生,譴責北京政府,「他們現在敢不敢再出來回應當初的言行?」

同場有工聯會及保衛香港運動的示威,支持同於今日進行辯論的譴責許智峯議案。有參加工聯會人士在蔡耀昌發言期間,不斷向呼喊「中國共産黨萬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亦有支聯會人士走出示威區,指責工聯會成員。支聯會主席何俊仁發言時指,現場有三個團體同時叫喊口號,場面混亂,發言一度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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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指,「所有懂得歷史的人都不會企起身大聲地說,六四屠殺有理由」,他指當年北京政府一直聲稱不會用槍指人、傷害學生,但最後違背承諾,流血清場。他指,很多人當時親眼目睹六四發生,集體記憶不會被淡化和遺忘 。

何俊仁最後呼籲港人,「八九民運至今29年,仍有不少人挺起胸膛和腰骨,站出來。不但講自己良心說話,更為內地過億不能自由發聲的人講説話,這是一件無上光榮的事。不但是為香港人,更是盡中國人、世界公民的責任和正義感。為六四真相保存歷史,令下一代知道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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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天心

佔旺藐視法庭案,再有中國人拍照 法官即場檢控,延至下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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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高等法院

佔旺藐視法庭案,再有中國人拍照

法官即場檢控,延至下午再訊

* * *

傘運旺角佔領區清場,第一批被捕者被控藐視法庭,今天正式開審。

但審訊臨時中斷,陳慶偉法官收到投訴,有人於內庭拍攝。

該女士一直用英文發言,以為是公開聆訊,可以拍照,亦想聘請律師。

陳官說她有此權利,但候審之前恐怕需要還柙,並要求她交出手機。

女士甚不願意,陳官終命令職員拿走手機,扣在法庭。

法庭翻譯聽出女士口音,詢問她需否轉用普通話。但她不願意,堅持用英文作答,問投訴者是誰。

陳官一字一頓,告訴她無須說快速的英語。他說投訴者是誰不重要,重點是法庭賦予他執法權力,要求她出示身份。

女士交出香港身份證,姓唐,但尚非永久居民。她說自己修讀法律。是中國人。

陳官詢問唐女士為何拍照,唐答以為是小事。陳官顯然沒好氣,告訴她是嚴肅的大事,因為最近已有太多同類案件。她可暫時離開安排律師辯護,但必須於今午 4:30 回法庭受審,否則發出拘捕令。

【旺角騷亂案】採訪手記:等待裁決的27.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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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完成引導陪審團的時間是大約早上11時半。陪審團離開法庭走入商議室後,法官宣布散庭,旁聽市民、記者魚貫走到大堂,然後坐下來等候一個不知何時才會有的結果。

被告們、親友和律師團隊留在大堂的其中兩個會議室。第五被告林倫慶不時出來走走停停,他走向記者聚集的位置,詫異地問:「你地喺度等埋呀?」然後又行走了。記者們則坐在大堂座位上,有的打開電腦低頭工作,有的看書,有的聊天。

坐滿被告親友與律師團隊的會議室時不時傳來大笑聲,而另一間會議室,則像自修室般安靜,梁天琦女朋友和其他親友在各自低頭看電腦。然後到了晚上六時,大家大概都知道,不會那麽快有結果。陪審團也沒有問題查問法官,第一天就這樣平靜地過去了。

× × × × × × × × ×

第二天,記者和市民繼續在早上開始留在大堂等候。整個上午都沒事發生,早前差不多天天都來聽審的市民圍坐在一起高談闊論,話題不是圍繞這50多天審訊和拍照事件,就是圍繞社會上的各種時弊。他們偶然愈說愈激動,便會有執達主任上前勸告他們收細聲浪,不要打擾到大堂裡其他人。有時來聽審的藝術家白雙全在座位中安靜地在筆記本上畫畫;記錄片《地厚天高》的導演林子穎則長時間閉目休息。外號「萌律師」的文浩正律師,則活像是「記者聯絡組」,每隔一兩小時,便出來跟記者們談天、說說笑。下午一點,他會跟記者們說,到了午飯時間,沒事發生,著他們放心外出吃飯。

下午約五時,記者們得知陪審團首次有問題問法官,要開庭了,大家一瞬間聚集在法庭門外,待律師們進內、穿上律師袍、戴上假髮後,一眾記者才獲准進內,然後才到公眾人士。控方手持字條,讀出陪審團的問題開始,記者席就充滿電腦打字聲和揮筆疾書的聲音。隨法官向陪審團解釋完「意圖」和「動機」的分別後,大伙兒又再次散庭了。

在大堂透過落地玻璃,望著天色從陽光明媚變成灰藍,再從灰藍變成黑夜,這是漫長的一天。晚上八時,文浩正律師通知記者們開庭了。大家都原以為會如同第一天般,法官在八時開庭指示陪審團暫停商討,第三天再繼續。怎料等了陪審團好一段時間,都等不到他們出來。不久便看到法庭書記向法官遞上字條,法官看過後,示意書記遞給控辯雙方的律師們傳閱,記者們屏息靜氣觀察他們動靜。原來陪審團希望討論至晚上九時,於是早已疲累的大家便留下來多等一小時,那個時候,大堂有約六十人逗留。

很快便到了晚上九時,市民與記者間都有一股不安感瀰漫,大家都感到陪審團要是要求多商討一小時,或許是有可能已得出部份裁決,有可能會即時宣布,部份被告有可能要即時還柙……被告們走入犯人欄前,都把身上的錢、個人物品、背包交給身邊的親友,當懲教署職員鎖上犯人欄的閘門時,感覺就像被告們入了去便有可能出不來似的。

結果是,陪審團打算第三天再繼續商討,那晚暫不會宣布部份裁決。當法官告訴控辯雙方律師此消息時,旁聽席和記者席都不約而同地傳來一陣呼氣聲。散庭時,剛從犯人欄走出來的被告,像是鬆了一口氣。第四被告林傲軒跟仍站在旁聽席的妻子相望微笑;第二被告李諾文則拖著女朋友的手,急匆匆地跑出法庭,似是要趕著歸家。

× × × × × × × × ×

第三天,常來旁聽的市民一如既往高談闊論,活潑的林倫慶一如既往不時在大堂走走停停,文浩正律師一如既往跟記者們打成一片。相較起前兩天,分別是大堂裡的市民多了,幾乎坐滿了所有庭位,記者也多了。帶著梁天琦的意志參選上屆立法會選舉的梁頌恆從早上開始便坐在這裡等候結果,社民連黃浩銘也在下午來到。

下午約五時,文浩正律師又告知大家要開庭了。這次大家都不知道是什麼一回事,以為是陪審團有問題問法官。可是開庭後,只得法官一臉凝重地告訴控辯雙方,司法機構收到含陪審員照片的電郵,配上一句「還有好多……」記者們邊打字報料,邊低嘆事件很瘋狂。控辯雙方要求休庭半小時商討處理方案。

可是休庭後不到十五分鐘,便再次收到開庭的通知。法官在庭上下令,旁聽席上市民不准再留在法庭裡旁聽,只可以在大堂範圍觀看直播。一聲令下,所有市民站起身來,緩緩地步出法庭,只留下在傳媒席上坐著的記者。就在這時,控方律師認為給予陪審團的時間已經充足,是時候請陪審團出來宣讀判決……

誰也想不到,審訊到了這最後一刻,庭內公眾席空空如也,被告們的親友家屬終究只得透過大堂的直播屏幕,去迎接影響他們人生深遠的判決。各被告聞判後的悲慟與舒懷,也就只有留在庭內的記者能夠親眼遙望見證。

記者:黎彩燕

賀卓軒:租戶唔係話趕就趕——廣東道反迫遷大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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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賀卓軒(旺角西社區幹事、註冊社工、選舉委員會委員)

很多香港人都只求生活安穩,住得安定,但旺角區的基層市民很可能連這個小小的願望也難以實現。今年初,一群旺角基層街坊便因著地產發展商收樓,而面臨被迫遷的命運。

上期《油紙》已率先報導,1月16日,旺角廣東道925-947號的舊樓內張貼了一張通告,內容是劃一要求所有租戶,無論有否簽訂租約(不論「死約」或「生約」),均必須於本年2月28日或之前遷出,同時通告內並沒有交代收樓原因。通告來自創啟有限公司及恆輝香港投資有限公司,而這兩間公司的母公司則為「港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港中發展)。

據知,港中發展早於2010年已開始收購該批位處廣東道的一列舊樓群。港中發展於2014年及2016年,分別就「929號及931號」和「925號及927號、945號及947號」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強制拍賣。由此得知,港中發展已成功收購以上地段八成業權。據發展商呈交的資料,整個地盤共佔地約12,350平方呎,按地積比率9倍計算,日後可建商住樓面約111,146平方呎,目前整個舊樓項目估值約4.43億元。

被迫遷的租客涉及廣東道925-947號共六條樓梯、十二座五層高單號唐樓,當中大部份單位是劏房及板間房,其中一個單位更有近30個床位。當中的租客絕大部分來自基層家庭,亦有長者、少數族裔等不同弱勢社群。港中發展只給予短短一個月通知期,要求這大群基層租戶在農曆年間搬走,無疑是冷漠絕情的迫遷行為。1月26日,更有租戶被二房東強行闖入住所拆走冷氣,事後只向租戶補回4日租金差額,便以鎖鏈鎖閘離開。另外,亦有一位二房東向租戶發信,揚言如租戶不肯搬出,將會截水截電及換新鎖,令租戶人心惶惶!

▌社區前進介入 租戶團結爭取

社區前進於1月20日開始介入事件,逐家逐戶訪問以了解居民狀況,並於同一周內發起居民大會商討對策。經過3次居民大會,受影響租戶組成「廣東道被迫遷租戶大聯盟」,與社區前進成員於年三十(2月15日)早上,趁港中發展召開業主大會,到旺角希爾頓花園酒店(港中發展總部)門外請願。不少關注基層住屋議題的團體及議員均有到場聲援,現場連同受影響租戶約60人。當日行動成功令港中發展答允以下訴求:

  • 把廣東道925號至947號租戶的搬遷期限延後至3月31日
  • 於2月25日與受影響租戶集體會面

2月25日,社區前進與約30名租戶於廣東道937號天台與發展商代表會面。會面中,港中發展首次交代要求廣東道925-947號居民搬出的原因,是因為相關大廈的設施違反消防條例,已被政府票控罰款及要求維修,而非清拆大廈,未來亦無意清拆大廈。租戶質問為何大廈維修需要所有居民遷出才能夠進行,並反建議利用相關大廈內的空置單位作為維修期間的暫時住所。但港中發展當時未有回應居民的疑問及訴求。

社區前進於會內質疑港中發展希望盡快逼居民遷出,故未就公共維修招標,就先以進行單位內私人維修為理由要求租戶離開。唯業主代表未有回應相關問題,就單方面結束談判,提早離場。會面後居民要求港中發展就談判的疑問及訴求作書面回應,但社區前進多次追問,港中發展仍沒有回覆。

▌迫遷限期屆滿 居民繼續留守 要求原樓安置

3月16日,社區前進與廣東道被迫遷租戶大聯盟再到港中發展總部樓下請願,要求回應談判當日提出的訴求。港中發展及後回應指,不會再延後搬遷期限,亦不願意與居民協調,利用大廈內空置單位作維修期間安置用途。

3月31日是港中發展定下的搬遷期限,繼續留居抗爭的租戶於4月1日召開記者招待會,表示爭取租戶權益的決心。被迫遷居民要求與業主對話,希望其在維修過程中讓居民原樓安置,並按照之前承諾,續租直至大廈清拆。社區前進社區幹事賀卓軒亦要求政府介入斡旋,協助基層市民安居。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毛孟靜及前議員姚松炎當日均有到場聲援被迫遷戶。

踏入4月,相信港中發展將會逐步向法庭申請執達吏收回涉事大廈單位。社區前進將會與租戶同行,留守至最後一刻,一方面不讓貧苦大眾獨自面對困難,另一方面不讓地產商橫行無忌,零成本收樓賺到盡!

提提你 :

近年地價飛升,區內重建項目無日無之,加上目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令租戶處於弱勢,社區上的迫遷可能隨時出現。如果現在的你同樣將面對迫遷,請從速聯絡社區前進社區幹事賀卓軒(電話:67762446)查詢,我們定必為大家跟進。

唔應該係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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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梁天琦事件的沉澱思考是「唔應該係咁......」

1. 政府唔應該告佢暴動,但法律對暴動的定義是很簡單的幾句,作為暴政,是想當然有大告大來整治你,你當日也不應該不知道,因為那段日子以來,人民力量經常提醒抗爭者要非暴力有智慧,而被無癩本土派責備不勇武,而初一二晚你做的事,是符合暴政藉法律指控人暴動的定義的,當然法律寫得簡單而且有空間可以辯論,否則就不需要有律師打官司。這是法律的無能和有能,法律在當權者手上,反對派會顯得無能,但有律師幫忙打官司求情等有陪審團制度,又好似在無能中有一些少少的能力。

2. 不應該只視梁天琦為受害者,他也是加害者,我很記得「無底線抗爭」「打記者是沙石」(特別在now和cable記者被打而我們無能伸張正義的當下)。就算你說「現在坐監一身蟻的年輕人不是受梁天琦煽動而是自己思考過後勇武自己承擔責任入獄」。然而,梁天琦的悔過,始終只著眼我我我我我,坐完監有冇人記得我,坐完監我會和理非繼續爭取香港社會正義,這種悔過是眼中只有我和將來再戰香港的我的悔過,是沒有他者的悔過。承擔責任不是只說我找數我承擔責任就是,真誠的悔過是應該給世人看到對他者感到歉疚的。

3. 不應該不求甚解就接納梁天琦,例如13+3判入獄那次十幾萬人遊行,不應該不求甚解就大和解叫梁天琦黃台仰上台演講,因為這是二人最看不起的和理非完事散水活動,梁求情時也說出獄後要和理非爭取香港正義,這種跳躍,沒有中間的解說,會給人權宜、不誠實、沒重量之感,這是不應該的。基本上,作為負責任的人,我們有責任探索梁天琦如何從「眼神銳利、心高氣傲、令人耳目一新」變成「和理非、上泛民大台、行禮如儀、和平散水」?不應該不求甚解地胡混過關。

4. 不應該過分煽情去看這件事和這個人。他承認承受承擔,是肯定的,但我們也不應抹煞這些承認承擔是辯護策略的需要權宜,我同意需要辯護策略,但若「只」看他的承認承擔為德性品格好人,這是偏頗的;一體兩面,求情的說話,當然是一面地推崇備至,但我們也不應該過分認為他就是如此好人,「沒有天琦就沒有我」「天琦是我30年從政以來最叻的政治人」在我看來是民粹式濫情說話。說「天琦擔當了我們上一代人的責任,我們高薪厚職莫問世事,天琦關心社會走到最前」這話的人,若果事過境遷後依然故我,就是戲子無義、嫖子無情的一號皇庭對白而已,對投放大量真感情的媽媽觀眾,是不負責任的欺騙,也是不應該的。

5. 不應該因為我不像一般黃絲看此人此事,就二分法認為我站在政府和高牆那邊。香港人,應該明白什麼是both⋯⋯and和neither⋯⋯nor,而不應該認為只有either⋯⋯or非此即彼。雖然,暴政之暴,令很多人迷失、沒有安全感,而西瓜靠大邊,不用細緻思考,這種民粹社會現象也是不應該的。

最後,我特別對人民力量支持者講,我們也不應該被此事此人令我們的群體有嫌隙,因為不同的人對此人此事的看法,是受著自己的人生、價值、世界觀和跟當事人交手的經驗而作出的,例如有位叫光明的人士,他對我們人民力量,對我本人,一直非常敵意,像爛仔黑社會般挑釁,在佔領期間,我是以無癩爛仔視之的,他被重判,我自己是平常心的。暴政固然是人渣,但不是所有被暴政整治的,都是無辜好人義士,這個我們應該有理性可以明辨。我等群體,有人較同情這些人,因為你有去法院聽審,較我能看多一點,當然,我沒有你跟咁貼,也有我的優勢,距離可能令人看得更清楚;有人較不同情,也不必要求齊一,只是也不必掛在口邊「這是鬼」、「那是鬼」。凡事凡人,我們論之斷之,當以事論事,那事那人,是否前後一致?悔過是否真誠?道理是否說得通?

無論是大狀求情所作狀詞、網上的同情言論、各式政客的肺腑感言、人民力量的whatsapp telegram group,都給我一種濫情媚俗、矯情造作、不擇手段、迎合大眾之感;法院和社會好像正在集體演繹米蘭昆德拉作品中「kitsch」這個字。以致我整天心緒不寧,必須寫幾段文字,若能指引出一些思考小徑,算是在荒唐亂世中,略盡微薄責仼。

我必須對我自己誠實,雖然這種誠實對一個政黨政治人而言,沒有「著數」,但我一向沒有做一般政治人的必要條件;況且,對自己誠實比顧慮政治上有沒有「著數」應更重要,香港社會爭取民主的反抗力量裹足不前並且倒退,不是那大狀說的「靠司徒華李柱銘」,依我看,乃是我們都對世界、對自己不夠誠實。

在逆境中難得的堅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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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吳文遠認識數年,通常都是在一些遊行示威、或是上庭的聲援中碰頭。彼此的交流都不算太深,就算是加入了社民連以後,也只是多了在會議前後的閒談。即使我們不是有著很深的友誼,我們多年來互相聲援的經歷,到文遠今次的還押,還是有一點點的話想說。

這幾天看著文遠的獄中來鴻,或是他的口訊,就讓我想起文遠在三文治案向法官陳情的一段話:「你和我,叫做相對地有條件有能力,幸運地可以選擇不同的路。但在今時今日香港,很多市民卻沒有這樣的選擇。不論是年老無依的公公婆婆、被社會邊緣化的年輕一代、為糊口奔馳的打工仔,他們都沒有幾多選擇,而且越來越難主宰自己的命運。」這段陳情我是在壁屋監獄時讀到的,印象十分深刻。其實這說明了為何我們這些「政治犯」進入獄中後,有那麼多囚友向我們訴說獄中甚至外面需要幫助的事情,而我竟頓成為他們的「救世主」。他們有這樣的心態很大程度是因為在監獄內更感受到被社會嚴重邊緣化,從來都缺乏支援。半年裡我與他們互相支持的生活,更讓我立志要為社會上最弱勢的人服務,與他們重奪尊嚴。

這陣子看到文遠的文字,甚至探望他的時候,也深深受到他堅毅不屈的精神影響。尤其香港的社會運動正處於低潮,法庭甚至對遊行示威案件如此嚴苛的時候,我們都該有更多在逆境中不懈奮鬥的力量,跟極權對抗下去!可是,原本應在牢獄之外提著大聲公為貧苦大眾疾呼的,卻諷刺地因為捍衛公眾利益,要如此在獄中走到被安排的膠板窗口,隔著傳聲筒才能表達己見。


【土地大辯論-重建街坊有野講】 《收回土地條例》篇:地產商就唔敢郁 小市民就任意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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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近日外界質疑政府為何不動用《收回土地條例》(下稱土收條例)收回地產商囤積的農地作公共用途發展,而要採用「公私營合作方式」,是否變相向發展商輸送利益。特首林鄭月娥在5月3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就話不能隨意引用土收條例,因為會侵犯私有產權喎!不過,據媒體香港01統計,原來在過去20年間,政府就合共引用土收條例169次,其中接近一半(78次)是配合市區重建局(下稱市建局)或其前身土地發展公司強收民產作重建發展用途。

我地舊區街坊自主促進組由過去多個重建區的街坊及義工共同組成,見證住市建局和房協作為公營機構,過去十多年肆意引用土收條例踐踏弱勢重建戶的權益,而林鄭當年作為發展局局長,更加是幫兇,現時林鄭晉升特首,為了奉承財雄勢大的發展商,居然咁樣「搬龍門」,實在要出黎以正視聽,數數歷年來市建局和房協暴力收地清場事件:

❏ 2004.3 市建局首批重建項目即抬人 車胎店東伯伯哭訴不公

市建局於2001年成立,並於2002年1月宣佈首批重建項目,包括深水埗福榮街/福華街重建項目,在三年後即以《收回土地條例》對該項目小商戶進行清場,出動執達吏抬走車胎店及中藥行的兩位老東主,被抬走的75歲車胎店店東馮伯向記者哭訴:「我不是偷,不是搶,用真金白銀買個舖位,為何要咁,我無飯開都未流過一滴眼淚……」

❏ 2006.12 手執亡母遺照被抬 事隔七年仍憤慨

房協與市建局於2003年合作開展筲箕灣道 / 南安街項目,並於2006年12月對項目裡的住宅業主強硬清場,業主曾氏兄弟二人被抬走時手執母親遺照,斥市建局以賤價收購祖屋。

事隔七年,房協建成「樂融軒」出售,單位出售呎價由當年收購時僅3,000元暴升至兩萬元,當年被抬走的業主曾生回應記者訪問時,指自己至今仍拒收賠款,斥房協做法與地產商無異,「究竟佢要將盈利放先,定係將社會責任放先?

九十後辦「旺角年初一」相展 嘆現場目擊與傳媒報道有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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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凱撒說自己除了藝術外,便什麼也不懂。「九十後社會紀實」是他與幾個朋友在2012年反國教一役後成立的一個平台,目的是互相分享寫實照片。直至今天,他們仍然持續拍攝並將相片網上發佈,有大火後的南生圍、已被領展收回的樂華冬菇亭、正進行重建的大角咀、高鐵地盤、路邊的拾荒者、街巷人物等。

出版相集《年初一紀事》,完全是他的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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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堅持現場拍攝 靠得近才接近真相

因為著名戰地攝影師羅伯特卡帕(Robert Capa)的一句話:「如果你的照片拍得不夠好,那是因為你靠得不夠近。」驅使凱撒在雨傘運動期間,除了拍攝佔領區日常百態外,也在每逢衝突發生時盡力留在警察防線面前,希望靠得愈近便能愈接近真相。有一次胡椒噴霧瀰漫、警棍揮舞,當時的凱撒並沒有戴上頭盔,突然間一名警察朝他高舉警棍,他本能地別過臉,然後警棍便打在他的頭部側面,隨即被送往醫院急救。

也是因為羅伯特卡帕的那句話,凱撒在一年多後,仍堅持留在旺角的衝突現場,拍攝至天亮。2016年的農曆年初一,凱撒本來只是想延續以往新年的拍攝行動,留在旺角記錄小販擺賣場景及其支援者,萬萬也沒有想過當晚警察與民眾間的衝突一觸即發。「在新聞攝影的角度,這是難得的機會。」那晚屯門良景邨也是劍拔弩張,小販被疑似黑社會人士騷擾,他立即急召本來留在那裡拍攝的一位成員,著他帶同頭盔「飛的」前來旺角一同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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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由受訪者提供

雨傘運動被「爆頭」的經歷在他腦海裡劃下了一道陰影,因此憶起旺角初一磚頭和玻璃樽橫飛時,他說了很多遍「好驚」,可是為了「靠得近」,他硬著頭皮跨越了這道陰影。

結果衝突不斷升溫,延續了一整個凌晨,凱撒也就一直拍攝至清晨。由於他身份不是記者,留在現場拍攝,往往要面對警方的阻撓和被打的風險,「只好跟記者們待在一起,如果單獨行事便一定會被打。」離開時,他被反黑組警員截停,問他是否有參與「暴動」。不過警員搜過他的背包,發現全是鏡頭和攝影器材,便放他走了。

清晨,凱撒在附近找了一間有電視機的粥店坐下來,便看到政府異常迅速地對外回應,將那晚旺角發生的事件定性為「暴亂」。電視台所剪接的片段,也跟他親眼目睹的情況有所出入,使他十分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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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初一大半年後出版相集 留住「潮濕的記憶」

凱撒當時從沒想過衝突會演變成那麽「大件事」,碰上這些場面,他只好如實地按下快門,見到什麼,便拍什麼。相隔大半年,在「心血來潮」下,「九十後社會紀實」在2016年10月出版了《年初一紀事》,希望將當晚從9時的砵蘭街至清晨發生的一連串事件,不經刪減地呈現在讀者的眼前,在主流媒體以外提供另一種觀察角度。至於他的家人,則從來都不知道自己的兒子身在現場,也從來都不知道他出版了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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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由受訪者提供

相集的最後一頁寫著作家劉以鬯的一句「所有的記憶都是潮濕的」。事實上,不少因事件而被捕的人在這兩年間紛紛被法庭定罪「參與暴動」,至今檢控、審訊、判監仍未終止。社會上對那個年初一仍眾說紛紜,有的人稱它為「魚蛋革命」、有的人稱它為「旺角騷亂」、有的人稱它為「暴亂」,比較中性一點稱呼就是「旺角大衝突」。或許這段記憶在很多人的眼中是潮濕的,凱撒希望不要模糊了視線,以舉辦相展來還原整個事件,思考前因後果。

記錄片《夏日紀事》:青年參選,一個海闊天空的故事?

凱撒曾經在城大修讀創意媒體,可是覺得課程不怎麼適合自己,成績不好,於是便轉到中大修讀藝術系。儘管如此,他在城大的日子裡學習到一種電影類型叫「真實電影(Cinéma vérité)」,「心血來潮」下,就嘗試以紀實心態拍攝一套關於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籌備立法會選舉的記錄片。「那是2016年的4月到9月,剛好橫跨一個夏天。」因此得出《夏日紀事》這個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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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紀事》紀錄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的選戰(資料圖片:選舉日游蕙禎在黃埔)

記錄片的預告打出一句:「一個海闊天空的故事」,可是這是否一個海闊天空的故事呢?則要由影像告訴觀眾。拍攝期間,梁天琦被取消參選資格,由梁頌恆代表他參選。梁頌恆和游蕙禎當選後,被指就任宣誓無效。其後政府入稟法院,加上受人大䆁法干預,兩人被裁定宣誓「違反真誠莊重原則」,即時失去議員資格。凱撒完全沒有想過故事會如此發展,拍攝到9月時,曾經意氣風發、對未來充滿期盼的年輕人逐漸變得鬱不得志,與凱撒原本所預料的相距甚遠,他坦言不知電影如何「收尾」。

即使記錄片徘徊在「半失敗狀態」,凱撒還是打算把片段剪接好,最後亦找來梁頌恆與游蕙禎訪問,回顧那一年夏天的心路歷程。記錄片將會於相展的第一天進行社區放映。

香港近幾年的政治環境經歷不少變化,身邊不少人為此意志消沉,變得不理世事。凱撒雖然對此有點灰心,但是在他來說沒有放棄紀實攝影的理由,冷靜客觀地找尋真相,總得有人來做,「加上我有這樣的材料,我不做,誰來做?」他沒有想太多接下來有什麼創作計劃,短期內還是想先物色不同的地方籌辦「年初一紀事」巡迴展覽,把相片帶入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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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梁頌恆以 Plan B 身份,代替梁天琦出選新界東

年初一相展
日期:5月27日至6月17日
開放時間:12:00 - 19:00
地點:灣仔軒尼詩道365-367號富德樓14樓艺鵠 及12至14樓樓梯空間

《夏日紀事》社區放映
日期:5月27日
時間:19:30 -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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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撒

記者:黎彩燕

【旺角騷亂10人案】辯方:事件規模遜歷史上暴動 判刑不能抽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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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新年的旺角騷亂事件中,共10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郭偉健今天於西九龍法院聽取被告求情。

辯方:不能抽空背景 官:是否要法庭考量政治

代表第三被告鍾志華的大律師黃瑞紅認為,暴動並不能抽空處理,判刑需要反映騷亂在當時社會出現的因由、影響是深遠的還是零星事件、有否引起恐慌。黃指,香港對上一次的街頭騷亂已經是50年前的「六七暴動」,當時有832人受傷、51人死亡,其中一名主事者嚴德偉參與了5小時,最終僅被判2年監禁。

郭官多次打斷黃,質疑是否要法庭對政治目的作衡量,又指「六七暴動」從事發到法庭判刑只有2至3個月,「程序上都做唔夠」。黃強調,判刑要考慮社會背景,不能抽空地看當晚的騷亂事件。當晚的旺角騷亂,無論在歷時長度、規模、暴力程度和受傷程度,都較歷史上的「暴動」為低,亦沒有店舖被洗劫、圍觀的市民不擔心人身安全。

黃續指,社會背景是政府施政不公、貧富懸殊嚴重、沒有落實雙普選、中港矛盾、警方濫暴執法,因此鍾才會參與鳩嗚團。郭官再度打斷,問:「你要我接受年初二凌晨是政治示威?」又反問:「如果說因為貪玩的被告,是否就會判重啲?」黃回應指,並非要法庭處理事件是對或錯,而是希望法庭考慮被告作出當晚行為,並不是純粹想「搞亂香港」或「搞一個暴動」。

郭官質疑黃的陳詞是否被告指示她說的,又指人群未衝出前,被告鍾志華已用樽丟向攝影師,「這個跟中港矛盾、政府施政有甚麼關係?」

郭官續讀出鍾自己撰寫的求情信,指鍾聲稱只是逗留在現場,甚麼也沒有做過,質疑若鍾甚麼也沒有做過,為何黃求情時會要求法庭考慮事件的政治背景,和鍾在當時想保護市民這些良好意圖。郭官直言:「你搞到我好亂!」黃則解釋,背景報告顯示被告書寫能力不佳,鍾所寫的「甚麼也沒有做過」並非要否認他所做過的行為。

被告生於破碎家庭 官質疑:他真的是nobody?

黃續指,鍾自少缺乏家人的愛,母親是長期精神病患者,父親吸毒及酗酒,並已去世。四兄弟姊妹均於保良局長大,兩名姊姊有中度及輕度智障,家裡環境惡劣,「成屋都係垃圾」。郭官則指他在感化官面前批判所有家人,月入15,000元仍不肯負擔租金,又沒有幫忙執屋,直斥:「佢有愛過佢家人咩?」

黃讀出藝術家白雙全的求情信,指鍾沒幾個朋友,在一群人中很容易被忽略;生活簡樸,嗜好是到深水埗夜晚的地攤。鍾對社會不滿,被拘捕和起訴後,身邊沒有扶持他的人,「在絕望中生出悲憤,一切罪惡在循環,永不超生。」黃指鍾讀畢求情信後,熱淚盈眶。

黃續引用卡繆的《異鄉人》,形容鍾是社會上的「nobody」。郭官再度打斷,指鍾曾用假馬來西亞護照,冒充馬來西亞人去做生意,「佢真的是nobody?真係咁慘?」黃解釋,需要了解一個人的成長背景,鍾自小沒有家人的愛和管教,導致他做錯事,並不是要為他的罪名去開脫。

控方以黃之鋒上訴至終審法院的案例,指法庭是處理被告干犯的刑事罪行,角色是進行公平、公開的審訊,不需要和不應該牽涉政治議題。

判刑押後至5月31日。

案件於2017年6月開審,莫嘉濤、李倩怡、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及吳挺愷共11人被控暴動、刑事毀壞及襲警等罪名。其中吳挺愷早前在審訊其間承認一項暴動罪,還柙候判;李倩怡則棄保潛逃台灣,被通緝至今。法庭曾五度押後判決,最終於本年5月2日宣佈10名被告暴動罪成。

記者:黎彩燕

【旺角騷亂10人案】官稱罪行嚴重性為最大考慮 73歲被告有監禁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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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攝:Alex Leung)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事件中,共10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郭偉健今天於西九龍法院聽取被告求情。

辯方律師盼勿判兩年輕被告監禁

第一被告莫嘉濤和第十被告葉梓豐案發時均為17歲,代表他們的大律師均表示不希望判處監禁,希望郭官考慮判入教導所或勞教中心。

代表莫嘉濤的大律師劉偉聰表示,莫的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均指他承認所有罪行及錯處,事件後有作出反省。郭官即打斷,指莫曾向感化官表示控罪應該是「非法集結」而不應是較嚴重的「暴動」,質疑他是否有悔意。劉澄清,這是莫對法律的理解,並不代表他沒有承認做過當晚的行為。

劉希望郭官理解莫的想法,「縱使這些想法偏頗、偏激」,指莫15歲參與雨傘運動,目睹警方對和平、有理想的市民使用武力,開始出現非黑即白的思維,認為警察是奸,市民是忠;2016年年初二凌晨,莫「積壓的偏見、憤怒爆發了出來,於是用社會最不容許的方法,向執法者使用暴力」,後來經冷卻、反思,明白當天傷害了跟他一樣是基層市民的警務人員。

劉偉聰指,兩報告均指莫適合入教導所和勞教中心,雖然莫當晚的暴力程度跟楊嘉倫案和許嘉琪案相若,但希望莫比成年人獲得更多恩恤,加上過去沒有刑事記錄,早前亦已承認罪行。惟郭官打斷,指判刑主要考慮因素是當晚罪行的嚴重性。劉則強調要平衡各方元素。郭官續指,影片拍得莫帶頭投擲物品,否則後面的人不會跟隨。劉回應指不知其他人怎樣想,他們有獨立思考。

代表葉梓豐的大律師指,葉當晚不是有備而來,只是跟第九被告林永旺去油麻地廟街「睇相」,晚飯後途經朗豪坊,才會在現場出現。葉因讀書成績不好,很早便跟從父親學習冷氣維修,案發時是學徒,希望盡量被判入教導所,之後能繼續學這一門手藝。郭官則笑說:「佢好似係曳,阿爸先捉佢去做學徒喎!」又直指,從所有報告中都看不到葉有表示過悔意。葉的律師則表示不會評論。

最年長被告有坐監準備 律師求量刑起點5年以下

現年73歲的陳和祥是年紀最大的被告,他的子女和女婿等親人有到場旁聽。其代表大律師指,他經營的製衣廠於2009年倒閉後,便開始退休生活,自此不時參與社區活動,區議員陳國強和麥業成亦為他撰寫求情信。他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表示,陳當晚並沒有為意他的行為會構成暴動,事後有悔意,明白是「瞬間的衝動、瞬間的愚蠢」,往後要用合適的平台表達意見。

其代表大律師希望郭官考慮陳過往沒有涉及暴力的犯罪行為,加上健康不好,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和抑鬱性調節性障礙;雖然家人曾提及緩刑,但律師認為這刑罰不適用於此案,陳亦已預計有部份的剩餘生命要在獄中渡過,希望量刑起點設為5年以下。

判刑押後至5月31日。

開庭前,被告們被帶入犯人欄,旁聽席市民即向他們揮手,有市民大叫:「加油呀!淡定!」、「支持!」陳和祥則微笑揮動雙手。

案件於2017年6月開審,莫嘉濤、李倩怡、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及吳挺愷共11人被控暴動、刑事毀壞及襲警等罪名。其中吳挺愷早前在審訊其間承認一項暴動罪,還柙候判;李倩怡則棄保潛逃台灣,被通緝至今。法庭曾五度押後判決,最終於本年5月2日宣布10名被告暴動罪成。

記者:黎彩燕

轉向、反省的後背後不只有「誠實」、更有寬容﹕回應譚得志《唔應該係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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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梁天琦被判暴動案罪成後,一時間網絡出現不少評論,有如譚君所言是近乎濫情的,也有毫不留情作批判,也有毫無道理的質疑。坦白說,所以願意寫一篇文章回應譚得志兄的說法,其實是見譚得志兄在質疑時的誠實和願意討論的態度,而非花生台式的無道理、無證據、先入為主的猜忌。故此希望譚兄可以耐心看過我的回應,固然我的政治信仰可能令我立論時有所偏頗,但希望與譚兄做到真正的交流和溝通,真正的想法交換。

首先我是很敬佩譚兄的用心和勇氣。這非假意的虛詞,而是本身對近數年的社運圈、政圈有所觀察的筆者明白,這年頭要逆主流、逆大眾的說法很容易就會被扭曲,或社會常常出現「不問論證、只問立場」的情況,譚兄能道天下不諱,實在可敬。另一方面,觀乎譚兄的政治陣營,若非同情天琦,就會墮入如花生台所說的「天琦一切只為選舉」、「天琦是中共的鬼」的論調,但譚兄的質疑令我看到你的質疑是由自身政治信念和現實出發,我很欣賞。

那麼我現在直接回應譚兄說法。首先與譚兄持同樣立場的是,我不會同意將天琦視作毫無缺點的政治人物或不可以批判他;也同意在民主陣營之間大和解的過程中,本土派需要反省過去的說法(更準確的是,我認為整個民主陣營也需要反省,至少譚兄有不少同道的冷嘲熱諷本身就妨礙公民社會的推展)。但我所不同意的數個主要論調或研判﹕一是譚兄對梁天琦在社運路線上的理解。二是譚兄認為梁天琦的轉向、反省沒有包括其他人、甚至快得顯得有一點突兀、跳躍。

首先我認為譚兄在理解天琦的社運路線時,實在對天琦有點不公平。至少梁天琦的說法不是「為了抗爭,我們可以犧牲所有其他人」,而事實上他有曾經在其他訪問上說過自己是「無底線、有原則」,這就已經可反映天琦並非沒有任何道德思考,甚至這些思考有一定的位置和重量。另一方面他在說「無底線論」時,其實同時表達了一種「無可奈何」、「只能如此」的說法;所謂「無底線」,其實更多是在說一種抗爭手段不應自我設限或過於保守,要想像不同的可能,甚至一些未必完全合乎道德的可能。當然,事實上對武力抗爭的手段對錯,我們可以探討甚至指出天琦當時的路線是錯。但如果純粹將天琦視作「為求政治理想,不擇手段」的抗爭者,我覺得是對他的不公。

另一方面是他的轉向,我認為天琦的轉向並不是一種急促、跳躍的轉向,在不同的訪問也表達出他的反思。回到近數年的政治脈絡,梁天琦在轉向時其實經歷了政府對於政治犯的清算、因此重新反思純粹勇武的路線是很合理的。而過程中我們也不難看出天琦對於抗爭者的關懷和同情,甚至他在考慮大和解、放下私怨時對整個香港政局的全盤思考。因此也許天琦的反省未必徹底,也未必做到最真誠,但至少他一直朝這方向努力。但所以會令譚兄覺得他沒有重量,「為政治權宜和解」,我想是與香港的社運環境有很大關係。

很多人均會批評本土派自省能力低下,或是只將自身視為弱者,每事只會控訴泛民。我會在想,轉型、反省從來不是單向,事實上近數年的政治環境,本土派一直面對很多無理的指控,更不用說關乎政治利益時如何被出賣(雷動計劃的事,相信閣下最清楚了吧)。到底在如此不利公民討論的情況下(當然本土派也有很多KOL在煽風點火,我不會說這是單方面的錯,是大家的共業),不止是梁天琦,任何人無法有機會反省、重思近幾年的社運。正如在2015年譚兄曾經以「無賴本土派」形容本民前,多次不同情理解本土派的處境、論述、這樣真的有利溝通嗎?更不用言說譚兄的同道多次用「鬼」、「中共間諜」來形容本土派,否定他們對香港民主的熱誠。當然我不是在說「你咪又係咁」的幼稚論調,而是在這個環境下是很難出現整個公民社會的自省。

最後我想回應的是「梁天琦的反省只有我我我,沒有其他人」。我不太理解這個話的意思。天琦為何需要為其他人的行為所負責,他的悔改為何要包括一些根本不是他的過錯。另一方面,譚兄說法暗含梁天琦只想到自己,例如只關心自己出獄後有沒有人記得自己等。我想,除非是完全的聖人,否則有類似的擔心,或是思考自身是很正常的事吧﹗

其實說了那麼多,譚兄的問題的背後是「我們如何理解民主陣營大和解」。到底如何達致和解、團結、重新上路,譚兄所關心的就是和解的前提。因為若果純粹因為政治形勢,在不同意另一方政治立場甚至價值觀的和解反而是不理民主運動發展的。我對此當然同意,甚至認為譚兄或不同政治人物不應因為純粹政治形勢放棄原則地和解。但我更關心的是和解、自省之前各陣營有沒有給出足夠的寬容和空間,令隔閡消除、達致真正的溝通、對話。窮追猛打很容易,或是要求對方改過也是不難,但自己呢?我並非在說泛民,而是整個非建制陣營。在譚君寫過整篇文章後,一如以往,討厭梁天琦的人在指責他是鬼;喜歡梁天琦的人或同情本土派的會說譚兄是冷嘲熱諷。但卻鮮有人認真思考到底自身陣營如何?或是譚兄的論點到底對在哪、錯在哪。

我不知道這段話有甚麼意義,或是在不同政治立場、持政治利益的人而言,我所說的溝通、寬容,不過是無視政治本身就是利益的爭奪,充滿爾虞我詐的場所,是一篇理想主義者的夢囈而已。但我非常希望,譚兄能認真讀完。或者我們不能改變政治的本質,泛民本土之間無日無之的互相指責最後也不會伴隨修補裂縫者的努力而結束,但至少希望如政治人物的譚兄也好,一個普通關心香港政治的人如我也好,做好自己,多點同情、少些是非和嘲諷。這未必能影響大局,但至少能無愧於心。

【六四廿九】李卓人的1989:不賭馬的他,因民運入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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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立法會選舉之後,這天的行程大概是李卓人離開立法會的日常:早上到何文田房署總部,支持因追討遣散費而罷工的順天邨清潔工人。下午隨即來到金鐘,聲援巴勒斯坦人民。他形容過去在議會工作較為「困身」,有點忽略一直關注的勞工組織,現在他正好退居幕後,培訓後進、研究工人抗爭策略。

關心工人、組織工運、聲援全球不同的人民,他亦從不缺席於悼念六四屠殺的行列之中。89年時,他尚年青力壯,29年後,61歲的他已生華髮,說起「六四29年」時,他不自覺的嘆息一下,才繼續把話說下去。「80年代起投身工運,這是我一生的承擔,64後感覺多添了一份。六四對我們一代人很大影響,我們要和中共鬥長命,早於香港被改變前改變中國,我始終相信,人民被壓逼是會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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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證港人不是經濟動物

李卓人畢業於香港大學土木工程學系。隨香港經濟於80年代崛起,位居亞洲四小龍,來到魚翅撈飯的時代,這位「天子門生」選擇在1980年投身基督教工業委員會。人人記掛怎樣投機發達,他記掛的是本地勞動階層的權益。

「那時在維園涼亭,做過反對九巴加價、艇戶上岸,又做過反對南非種族隔離政策,有百幾人出席算好,2、3000人已經好勁。集會時我負責當糾察,有時心想人就只有那幾個,團體也是,不用特別分流啦。豈料來到89年,香港人聲援學運人數之多,塞滿馬路,於是我們面對的是分不了流。」

1989年5月21日,懸掛8號風球,百萬人參與聲援北京學運的遊行,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在潮水般的群眾當中成立。5月27日,演藝界在跑馬地馬場舉行「民主歌聲獻中華」,李卓人身在現場。「原來香港人不是經濟動物!」他說這是身在人海當中最強烈的感覺,原來香港人珍惜自由、捍衛民主,平時看似冷漠但最後還是會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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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連警察也比以前合作,他憶述糾察當時只要和他們談過,沒有繁複手續,即可放行。其中一次遊行的終點站是跑馬地新華社,為了不讓遊行隊伍頭尾相撞,他們要繞道向港島東,到北角才折返。如果從高空俯視,大概香港島一半海岸線的塞滿人。

「警察直頭幫你打點好遊行隊伍。從這點可以看出港英政府,或者親政府的權貴,也是態度合作。所以我後來總在想,為甚麼當年我們可以取得跑馬地這個場地舉辦民主歌聲獻中華?」

因民運入馬場

今非昔比,他說89年香港的社會氣氛與雨傘運動最大的不同是,那些年真的整個社會為之投入,為之鼓舞振奮;權貴的俱樂部可以讓出一整晚給民運,連一向不接觸政治議題的演藝界,都走到舞台上聲援民主。在搞手岑建勳安排下,鄧麗君也來到跑馬地獻唱一曲《月亮代表我的心》。相反,雨傘運動那時便出現「黃絲」、「藍絲」對立。

李卓人笑說,民主歌聲獻中華令他第一次走入馬場。「我不賭馬,又少聽本地歌星演唱會,真的沒進去過。那晚我是糾察長,第一次來到馬會9樓的控制塔,看許多個監控螢幕內,人流一整晚都沒有停下,出出入入,不停捐錢。居高臨下看馬場,歌星、演員輪流上台,我的距離較遠。但你看,成龍都出現,可見當時根本不出席,不上台唱首歌,你已經被視為不合群,大家都覺得人多,所以沒有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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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歌聲獻中華」馬拉松式舉辦了12小時,支聯會一夜籌得1200萬,他說應該是有史以來單日最多籌款。而他也一整晚守在控制塔,盧冠廷的《愛自由》、《漆黑不再面對》、達明一派的《禁色》、夏韶聲的《媽媽我沒有過錯》,他都親耳聽到。

「每日每晚我們都完全百分百投入,所有行動都出席,想到有甚麼可以做就做,一呼百應,所有行動都能順利發動,單是這點已經教我滿足,談何疲累?再累也比不上當時遠在北京的絕食學生和守護他們的群眾。」

機場外邊仍有槍聲

怎累也比不上北京的學生和民眾。李卓人不是沒有到過北京,89年6月5日他人在北京,並且被捕。坦克輾壓、槍聲大作、火光猛烈下解放軍走過,29年前不少香港人徹夜未眠,只看電視機播送的畫面。

李卓人來到機場,也許他沒有經歷過比這一次更驚險的過關手續。成功過關,成功登機,整座飛機內的人都拍掌歡呼的時候,「那些人就來了。當時他們講明我不走,飛機不會起飛,沒有選擇餘地。後來冷靜點回想,過關時關員有特別問起我名字的『人』字怎寫,可能他以為他要找的人名叫『李卓仁』吧。」

在機場等候發落期間,已經是6月5日早上,他卻聽見機場外仍有槍聲,暗忖:難道解放軍仍在殺人?隨後他被安排返回到下塌的酒店睡一晚,晚上收到魯平的電話,對方沒多說話,只簡單問了他情況,報個平安。後來劉千石對他說,香港方面得知他被捕後很大反應,說是無論如何都要在電話聽到他聲音才行。第二天,他被帶到某個地下室審訊,對方說那是鎮壓動亂,他說那是人民爭取自由民主。最後他帶來的捐款被沒收,而他簽了悔過書。

「簽悔過書的當下,我想中共八九不離十會放人。到我走的時候,他們大概想利用我作負面宣傳吧,釋放的時候有電視台來拍我,回鄉證也發回給我,可是以後都沒有用了。」回到香港,香港的氣氛也是一片慘澹,他說香港人的情緒投入到幾種方向:香港本地的民主化運動、爭取居英權、直接準備移民。多年後回首,他直認本地民主化運動不夠快,焦點轉移到居英權與移民。直選議席來到1991年才由10席增加至18席,他覺得社會對六四屠殺的悲憤仍在,卻無法有效轉化為力量。「中產精英轉移焦點到居英權,我們不同意,另一方面民主運動加速上,我又認為結果一般,或斟酌應否與當時代表權貴的李鵬飛合作,或民促會(民主政制促進聯委會)讓步太多,還有許多客觀形勢,令運動顯得不夠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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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圖片來源:明報週刊

社會氣氛轉變 守住悼念意義

今年有4間大學學生會(中大、浸大、科大、樹仁)表明不會舉辦及出席六四相關活動,而香港大學則保留洗涮國殤之柱及重漆太古橋,學生會會長表明「我們始終沒甚麼愛國情懷」。近幾年圍繞六四悼念與否的爭論很多,有人說鄰國發生的事情與香港無關,有人認為人道主義立場出發,悼念六四沒問題,但對支聯會的「愛國民主運動」反感。為此,李卓人也曾經出席各大院校學生會舉辦的六四論壇,他說「切割論」源於年青一代與政權切割以後,再與六四切割以表達身份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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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共產黨的說法,分清楚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但現在他們和中共、民建聯感覺似人民內部矛盾多於敵我矛盾,而我們就成為敵我矛盾。可能他們已經很清楚民建聯有多壞,才去切割一些更能夠體現自己身份的東西。」

他亦指,支聯會五大綱領雖然不可以改動,但是每年集會口號,以及六四晚會作為團結不同年代的人的「最大公約數」,形式上一直都可以變動。2015年的六四悼念晚會,周永康上台燒基本法,他覺得「冇所謂」。因為悼念晚會本來就可以給新一代用,是團結的平台。他不忘補充,愛國只是個人選擇,悼念六四的意義在於追究中共屠城責任,連結到近年國內的「709大抓捕」、劉霞被軟禁等事件,悼念成為香港人堅持下去,令中國在國際上面目無光的積極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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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是否因為未曾經歷過六四,年青人無可避免以雨傘運動的經驗來詮釋這段歷史?畢竟今天的中年人,29年前可能只有十來歲,何況未曾出生的人?李卓人想了想,忽然提起09年,即六四20周年的悼念晚會。他記得有不少中學生、大學生受本地社會事件刺激,不乏首次來到維園的人。

「記得那年是近幾年來最多人出席集會的一年。對年青人來說,未必要親眼親身見證屠城,而是當下的社會氛圍推動他們了解,他們會對獨裁政權的暴行感到憤怒,會想上街悼念。只是,近年社會氣氛更大的是無力感,蓋過那種推動力,所以我們的責任是守住悼念六四的意義。」

他說,他始終相信香港人天生對共產政權有恆久的警惕。

記者:陳子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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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轉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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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民主自決,就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歷史任務。」 2016年4月10日,雨傘運動雙學骨幹、公民社會友好成立香港眾志,正式揚起自決運動的旗幟。及後眾志贏得議席,積極開拓社區工作、國際連結、公民社會培力、前途研究計劃等戰線,展現青年優質的議政、參政能力。然而,於2017年中旬,繼2016年政府利用釋法剝奪兩位民選議員資格後,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亦被剝奪立法會議員資格,及後連同秘書長黃之鋒、周永康因公廣案入獄。同時,本會常委林朗彥亦因反東北示威而被重判,令眾志面對重大而嚴峻的挑戰。直至今年年初,我們推舉常委周庭祈重奪港島出缺議席,最後她的參選資格卻被選舉主任以「香港眾志」的政治聯繫剝奪 。

兩年寒暑,眾志經歷高低起跌,政治打壓無休無止。然而,這些打壓並無澆熄我們爭取民主的決心——此時此刻,正是組織面對轉型、再思前路的時間。眾志成立時以政黨自居,參與選舉政治是其一重要方向。在政府屢次剝奪本會成員的政治權利後,眾志參選之路顯然已被中斷,自決運動亦因被斷定是「違反基本法」而遭到政權全面打壓,前路困難重重。眾志在新形勢下,如何走出自己的道路?如何調整重心,在政治犯、思想審查和以言入罪的時代下,繼續走在抗爭和民主運動的前線?答案,只有透過不斷實踐才能展現出來。

告別議會路線 專注民間社會

「為議會注入年輕、自決力量」曾是眾志的核心發展方向,但在威權壓境之下,「自決」和「香港眾志」的政治聯繫已使我們再無法參與議會選舉。誠然,立法會和區議會仍是現時民主運動的重要戰場,議席不單能向政黨提供資源,亦能提供輿論平台以及影響力。這些正正是眾志未來需要著力解決的問題:在失去議會力量後,我們如何保持穩定的財政狀況以及社會影響力。

過去幾年的社會運動和選舉政治蓬勃,帶動了不少港人的政治意識;但另一方面,香港仍有許多中間、甚至是相對保守的市民,對政治沒有既定立場。由中間、溫和、進步到基進的光譜,香港的公民社會仍有巨大潛力,可以從中建立紮實的資源及組織網絡,為自決運動累積群眾與力量。時勢如此艱難,我們最強的後盾,就是堅實的群眾。

香港的民間社會潛藏極大能量,不能再以議會政治作為香港眾志主要的發展方向,反而造就契機讓我們專注參與公民社會的建設。我們不再定性香港眾志為政黨,將以立足民間的政治團體自居,與民主陣營光譜的各派保持合作,務求以團結為綱,但亦不忘對於議會政治和保守路線的批判與省思。未來,我們會將重心調整至公民社會,投放精力至議題倡議、跟進及組織工作上,務求得到更多香港人同行,與我們投入抗爭和民主運動。

全面迎戰廿三條 守護港人自主

目前,香港人的自主面臨極大威脅:教育上官方篡改歷史、進行思想灌輸;政治上國歌法強逼港人示忠,「DQ常規化」剝奪港人政治權利;港珠澳大橋、高鐵等大白象工程讓權貴榨取大眾的血汗成果,這些工程同時促進中港融合,彷彿想將以港為家的新一代放逐;近月發生的戴耀廷事件,更是中共變本加厲,摩拳擦掌準備推動廿三條立法,香港自主進一步失守的警號。

廿三條立法風暴不出幾年就會席捲而來。我們深信,「反對廿三條立法」是公民社會有最強基礎以及共識的底線:我們絕不容許大陸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尋釁滋事罪」以任何形式在港實施。香港是一片永遠都能高喊「結束一黨專政」、「平反六四」、「全面開放直選」的地方,我們會為著保衛此地的自由而奮鬥。

面對著社運低潮、民間社會疲憊無力,民主運動進退失據,若不未雨綢繆,廿三條立法來臨時,我們可能沒有強而有力的組織機器反抗。因此,眾志現時會將社會議題的跟進全力聚焦在「守護自主」上:包括監察歷史課程染紅、反對國歌法、捍衛粵語文化等等,我們將把握所有機會,築起抵擋威權擴張的鐵壁。建立港人自主意識,民主監督各個社會範籌,全面迎戰廿三條立法,是我們未來的重點方向。

發展新媒體 連結青年世代

經營政治社群時,除了發展政治論述,仍要不斷反思、革新傳播模式。自從失去議會平台,我們會更聚焦發展青年組織、媒體工作,除了希望讓更多香港人理解民主、人權、自由等基本理念外,更希望培育更為深入的民間論述,為自決運動培養更堅定的群眾基礎。

眾志是非常年輕的組織,當中有不少青年抗爭者以及政治人物。我們未來的焦點亦在於發展年輕一代的政治傳播及組織工作:被稱為「00後」的千禧世代,已陸續從中學畢業,開展他們人生的另一階段。我們需要以具創意及靈活的傳播模式捕捉這個世代的關注,延續民主精神,促進學運蓬勃,持續壯大民主運動的支持和基礎。

結語

兩年以來,有賴香港人支持,香港眾志這個政治團體能在風浪中屹立不倒,實屬不易。過去持續耕耘的戰線及工作,仍會在更艱險的政治形勢下繼續。邁向民主,路遙且長;相比背靠習帝、打壓異見的專制陣營,堅毅不屈就是我們這群青年擁有最大的優勢和本錢。在這風雨飄搖的時代,願我們能保持熱情和韌力,繼續以赤子之心推進民主及社會運動,也謹以此與一眾前輩、友好、支持者與港人共勉,為自決前途的願景而奮進。


梁天琦一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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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薄的人相信運氣,堅强的人相信因果。」——美國詩人Ralph Waldo Emerson

參與2016年初旺角騷亂的梁天琦,被法院裁定暴動罪成立,料將難免一嘗牢獄之苦。在整個審訊過程中,梁天琦的表現令人刮目相看,證明了他是一個有質素、有承擔的年青人。雖然我不同意他港獨的主張,但對他的遭遇仍感到萬分不安和痛心。眼看自己兒子為爭取社會公義入獄,他父母痛苦的心情不言而喻。

和很多香港的年輕人一樣,梁天琦對民主的渴求,促使他走上關心社會、參與政治之路。去年前往美國留學期間,很多人都勸他不要回港接受審訊,他卻堅持要對支持者負責和交代,不願當上逃兵。面對記者的采訪、在法庭上自辯,梁都能夠保持平靜,表現不卑不亢。

代表梁天琦的律師就案件深刻反省,自責他們一代人貪圖逸樂,將爭取民主的重任推卸給下一代,相信也會引起一些人的共鳴。但造成香港今天困境的元凶,由始至終都是毫無廉恥、背信棄義的中共政權。現時港人已清楚看到,甚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由始至終是一場騙局,香港的前路荊棘滿途。

當然,如沒有一班受盡香港給予他們的好處,但卻反過來出賣香港的人,中共的「滅港大計」必定沒有這麽容易得逞。今天特區政權的管治班子,絕大部分是港英時代培養出來的精英。他們有機會在自由開放的環境下學習與成長,在社會不同領域取得成就,改善了生活條件,但這一切都不能救贖他們骯髒的心靈。

與朋友閑談時我也會對一些人提出批評,一個朋友很多時會這樣回應:「這種人,要幾多,有幾多。」這句話真可圈可點。做一個自私自利的人,遠遠比做一個堅持理想的人容易得多。

賣港求榮的人,出賣了自己的靈魂,也促成了梁天琦一代的悲哀。可悲的是,背棄香港的人,還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不但損害了別人,也同時為自己安排了一個悲慘的未來。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前言:路線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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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行動媒體】2018年5月

今年五一勞動節,街坊工友服務處(下稱街工)爆出疑似勞資糾紛,三名於去年自葵芳遷出至旺角的勞工組成員,今年三月開始收到風今年五月三十一日梁耀忠議員將不再支付薪金。而他們認為整整一個月未能在街工內部渠道證實這個問題,而後來梁耀忠亦未能給予他們滿意的答覆,極懷疑因路線不同,而遭到壓制,因而在街工的五一遊行上,聯同多名社運人士向街工抗議。

由於街工為香港老牌的基層勞工團體,當年八十年代精工工潮勇猛爭取在勞工界傳頌多年,而其本身亦會員及友好眾多,故,此事爆發月餘,令不少街工內外的社運參與者分別因不同原因感到憤怒/傷心/錯愕/失望/對人失去信心等等不同的情緒。而在事件爆光於主流傳媒後,似乎運動外的市民就是「食花生」,或許會有一種「又一個泛民內鬥」的感覺。現各媒體的專訪都專注於街工的代表性人物梁耀忠,及是次事件主角——旺角勞工組的三位幹事。然而,據本媒體所認知,街工有三十幾年歷史,有近80位會員和近70位職員,又有執委會,而梁耀忠只是其中一個代表街工參選立法會的人,故,到底街工的不同人士,是如何看待此次事件?經歷這樣的震盪,街工的勞工運動,究竟各人打算如何走下去?

翻查各主流媒體及民間媒體,再查找臉書訊息,都見到許多雙方的爭抝,有部份訊息提及勞工運動路線不一致的說法,然而關於這個勞工運動的理念性歧義到底仔細來說是什麼,卻鮮有被觸及。既然有關目前事件的問題已有多個媒體報導過,故,【草根行動媒體】是次採訪的主線,將會集中在勞工運動理念歧義的部份,希望擴大事件在理念上可討論的空間。同時,社會運動的事牽涉對社會的不同觀察和理解,每個人都有一套觀察和理念,在巨大爭議的背景下,我們會讓每位受訪者都會自成一篇專訪,望能讓每個人有機會,把自己的一套相對完整地闡述一次。

受訪者方面,我們找來旺角勞工組三子之一王曉君(阿花)、事件中站在旺角勞工組三子一方的少壯派會員區立行(區刀)、街工的創會時的第一位職員,在是次事件中被指「保皇」的葵芳議員辦事處組織幹事蘇耀昌(阿蘇)、出身基層勞工,2004年才入職,在是次事件中被指為「愛忠力」的葵芳議員辦事處年青幹事梁靜珊(Ivy)、及一直被各方認為是街工「老好人」,曾做了十二年執委會主席的胡偉忠(胡仔)。(我們曾接觸街工現任主席,被視為少壯派會員之一的陳裕詩,唯陳裕詩認為不便接受訪問,只回答了有關街工會員數目及執委會會議合法人數的查詢問題。)

而有關[解僱/不支薪]事件的事實陳述的部份,在瀏覽過多篇報導,訪問了幾位相關人士之後,本媒體認為,資訊已太豐富,我們將抄下相關的連結,請讀者自行查閱,此系列篇幅不再作詳細報導。

不過,就此次街工鬧出解僱/不支薪事件,編輯群認為讀者若想了解,須先了解一些團體的基本運作和背景,缺乏這方面的理解,很難去明白一些問題,例如:有些事為何會在某個場合發生?那是一個什麼場合?當中有什麼權力關係?爭議為何會發生在某一點?為何路線之爭會發生在某個位置?等等。

故,本媒體整理了一些背景事實簡介,亦經幾位受訪者確認為大家均同意之事實(包括發生爭抝的主題),希望讀者諸君,若想了解街工是次糾紛,及更深遠的社會運動路線討論,可先了解問題的這個部份。這個背景事實簡介有兩部份,甲部為有關街工日常運作的機制,為各種可能性提供一個背景(1)乙部為事件的各方記憶時間表(2)。由於我們發現幾位受訪者不單對事件的理解不同,連對事件的記憶也些不同,故,我們將整理幾位受訪者對該次不支薪/解僱事件的發生時序及理解。這部份會以表列方式列出,讓讀者能夠同時看到每位受訪者的理解和詮釋。然而,這個背景並非本專題系列的主題,故,只會以超鏈接形式附於於每篇專訪。

本專題將連續三日刊出,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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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背景資料(甲部):有關街工運作機制的幾件事
(2)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背景資料(乙部):[街工疑似解散旺角勞工組事件]的各方記憶表(由於事件一直發展中,我們這個時間表,就到5月18日,亦即事件發展到街工成立五人專責小組開第一次會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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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流/民間媒體報導列表(直接連結請往):

2018.4.21
文匯報:梁耀忠求「永續」 街工帶頭炒人?

2018.5.1
香港獨立媒體:街工勞工組三名職員被炒 梁耀忠:非事實、街工長久財困

東網:街工疑解散勞工組炒3人 梁耀忠其身不正捱轟

巴士的報:五一勞動節最大笑話 爭取勞工權益的街工唔出糧俾伙記

蘋果動新聞:【勞動節】街工3人勞工組稱全部被炒 梁耀忠:唔係事實

基進報導:勞工幹事六月停薪?街坊工友齊吶喊

星島日報:梁耀忠被轟解僱拒付遣散費 員工引述「鍾意可以返嚟做義工」

惟工新聞:梁耀忠炒資深勞工幹事 揭NGO僱傭不平等問題

香港花生[毛神論]五一勞動節由來,香港勞工困境;梁耀忠五一炒人的關公危機

2018.5.2

朝雲:街坊工友服務處,「工友」恐再見,勞工組被裁撤 梁耀忠稱街工財困,不再支薪,變相裁員

852郵報:街工「勞工組」爆勞資糾紛 梁耀忠「永續參選」引發區議員退黨

明報:街工3人稱被停薪 引述梁耀忠「歡迎你做義工」 梁:指控非事實 正處理事件

成報:街工「勞工組」轟資方不出糧不解僱

hk01:街工「財困」炒勞工組3人 梁耀忠慳到幾多錢?

頭條日報:「勞工組」三人控訴五月後不再支薪 街工梁耀忠否認炒人正跟進

LIHKG討論區

香港討論區

晴報:員工指街工無糧出 梁耀忠稱非事實

都市日報:街工「財困」 勞工團體涉鬧勞資糾紛

大公網:街工疑無理解僱三人 梁耀忠捱轟

港人講地:【自打嘴巴】五一遊行 街工三人控訴冇糧出

信報:街工勞資糾紛 員工籲梁耀忠解釋

點新聞:街工變無良僱主 逼員工做義工

還看金鷹:梁耀忠永續參選,犧牲工運資源為請政治化妝師?

奪命Loudzone (第一節) 梁耀忠五一炒三老將另有內情?

2018.5.3
立場新聞:街工勞工組三僱員發聲明 要求梁耀忠交代

惟工新聞:街工勞工組發聲明 要求梁耀忠收回決定

明報:街工疑爆勞資糾紛 梁耀忠籲務實理性處理 勞工組代表斥「語言偽術」

辣椒文集:梁耀忠捨得去未

世界日報:街工財困不支薪 被控「逼雇員當義工」

2018.5.4
明報加東網:街工勞工組促收回解散決定

2018.5.5
熱血時報:回應街工勞資糾紛 梁耀忠澄清無發出任何解僱通知

2018.5.6
HK01: 街工勞工組批梁耀忠無心解決問題 冀大眾關注民間團體內部民主

街工勞工組:「解散街工勞工組」之時序

門徒媒體:《街工勞資醜聞》街工勞工組慘成梁耀忠犧牲品 梁耀忠:不出糧不等於解僱

2018.5.7
香港獨立媒體:梁耀忠裁減街工勞工組 成員籲收回決定和承認責任

2018.5.8
左右大局:街工內部會議錄音流出,梁耀忠炒人反叫員工「做義工」!聽完就知工會領袖係咪無良僱主...

2018.5.9
明報周刊:【專訪梁耀忠】 組識者在政治邊緣吶喊背後 街工勞工組解散風波始末

2018.5.10
東週網:街工爆勞資糾紛  傳梁耀忠派「無情雞」

2018.5.19
香港獨立媒體:勞工組三子 35年年資 「對街工失望」

2018.5.24
蘋果動新聞:【梁耀忠被挑機】3成員掉轉槍頭反大佬 要求對話 :唔出糧就該譴責

2018.5.25
壹週刊:【梁耀忠被挑機】成街工內箭靶 梁耀忠反擊:吓吓搵外人攻擊我!

隱形香港:【工運就是生活】街工勞工組三子:工人唔係話炒就炒

2018.5.28-30
草根行動媒體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前言:路線之爭?
專訪王曉君(阿花)
專訪蘇耀昌(阿蘇)
專訪梁靜珊(ivy)
專訪區立行(區刀)
專訪胡偉忠(胡子/忠仔)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專訪王曉君(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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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行動媒體】2018年5月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前言:路線之爭?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背景資料(甲部):有關街工運作機制的幾件事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背景資料(乙部):[街工疑似解散旺角勞工組事件]的各方記憶表
(由於事件一直發展中,我們這個時間表,就到5月18日,亦即事件發展到街工成立五人專責小組開第一次會議前。)

~~~~~~~~~~~~~~~~~~~~~~~~~~~
專訪王曉君(阿花)

王曉君(阿花),大學畢業後就一直在街工任職,一做十年,可謂青春都給了街工。她在任內加入大量新會員,由葵涌邨到葵芳邨,開了許多街坊小組,關注不同議題。今次事件,屬於疑似被解僱的旺角勞工組三人之一,強烈覺得貢獻不被重視,對會的歸屬感亦被破壞。對於要出來在公眾層面「唱衰」街工,她本來亦是極不願意,然而,今次她認為所有會內渠道都已用盡了,才最後在五一行動中抗議。對於這樣做,她不無猶疑,好幾次聽到她講,面對傷了老會員的感情,令到部份老會員指他們唱衰街工,也是萬分不想,她自稱本來自己「黨性」好強,但在於勞工權益的原則問題,卻必須這樣做......

問:一)請稍為介紹你在街工的簡單歷程(1)

大學在中大文化研究系讀書,接觸到社會運動,接觸到影行者、自治八樓,協助了不少社運支援工作。畢業時收到一個朋友傳來的廣告,說是做基層社區組織工作,當時都無聽過街工這個組織,但認為基層社區在社會運動中重要,於是應徵, 一做就做了十年。

當時黃潤達代表街工去葵涌邨選區議員,剛選到,要在葵涌邨開議辦,要請人,便請了我。

一開始在葵涌, 落區識街坊,成立了幾個小組; 長者組爭取退休保障、 百步梯等老人家設施,成日會和基層發展中心(2)合作。另外又有家長組關注學童權益,還有小朋友組織,搞過些類似「畫畫救地球」的活動。當時又遇到反高鐵運動,也會邀請街坊一起到舊立法會參與,希望他們除了關心自身權益也關心社會多些。在我離開葵涌調職葵芳後,這些小組換了幾屆人手,而小組還健在,這一點表示葵涌邨街工的社區組織工作很有持續性,都頗值得肯定。

可能因為我連結到好多會員,於是幾年前我被調去葵芳總部做會務幹事,負責搞立場聲明行動及會員組織。調職去葵芳前,Simon(梁錦威,現任街工區議員)覺得會務幹事不去葵芳留在葵涌都可以。當時我以為葵芳是總部。但去了葵芳之後,就不覺得了。講權益爭取和組織工作,葵涌進步十倍啦,而且葵涌沒有那麼各自為政,比較有團隊精神。葵芳只餘少數同事有社運工運面向,其餘大多數時間處理梁耀忠議辦個案。

我現在覺得葵芳議辦只是街工其中一個議辦。理想中的街工應該有個總部,忠可能都同意,他常想有永久會址,會員可回來聚腳。勞工組和會務幹事都可常駐總部。以前葵芳議辦可能都有扮演這個角色,問題是近年葵芳議辦已難以領導,雖然地理上方便工會和會員開會,但是團體發展上已不大有總部應有的領導作用,只是資源上促進組織幹事們自行發展小組,近年勞工組與梁耀忠議辦更是不停吵架。總部不該是這樣。正常勞工團體的總部,應有勞工組存在,及一眾議辦作為地區工作基地。梁辦中心想像可能是不符梁的路線或不受其指揮,就可以炒,我們是街工中心想像,就不是這樣。

之前做會務,時時見到會員。今次事件,要面對要同好多認識了好久的老會員有衝突,亦令我感到不好受。在葵芳除了做會務,也認識了勞工組,當中以阿英較有勞工運動意識和精神,而我也把葵涌的經驗放落葵芳,開始洗樓落區搞地區工友組。後來,剛好2013年碼頭工潮籌款,更會以社會政治議題做主軸,工友組的工人權益議題如標準工時等也會講,但更關注大社會格局為自身帶來的影響,以及支援工潮和社會運動。2014年雨傘運動,我們在金鐘佔領區天天開論壇和搞傾偈隊,在運動期間認識做廚師的細輝,然後組成了香港廚師聯盟(下稱廚盟)。2016年立法會選舉結束不久,因梁耀忠主持事件及引發的執委換屆改選,以及2017年勞工組搬離葵芳,我就不再是會務幹事,專注做勞工組了。

2016年立會選舉,輸了新界西而贏了超級區議會。那時開過一次會員檢討會去討論選舉結果,發現有區議員的選區立會票超多,同時有會員覺得是否做事該高調些旗幟鮮明些,及政治參與多些。雖然,其實是無結論,緊接就發生梁耀忠主持事件,有好多爭抝。我覺得,我們搬出旺角這件事,其實自那時已開始蘊釀。

問: 二)基層/勞工/工人運動的各種路線

~你認為街工各路線有多大程度做到想做到的效果?做到或做不到,當中的契機或困難在什麼地方?

~街工一直強調勞工和街坊,點睇社區和勞工間有什麼關係?這些關係特點會如何影響勞工運動的不同面向嗎?

~街工不同成員對勞工工作的方向的意見相近嗎?抑或有不同意見?這些看法是基於對勞工狀況/勞工運動哪一方面的觀察?你的看法是怎樣?

本身街工是走社區勞工路線,職工盟是大堆工會,我們都是社區面向多些。社區議題好多樣化,社區街坊來找你是任何事都會有, 基本勞工問題、教育、房屋、社區什麼都有,並非只有職場裡才有勞工議題。所以我們有不同的關注組, 社區裡有好多零散工人、 退休長者、無償勞動的主婦等等。在這方面來講,街工的社區勞工的路線是頗清晰的。之前在葵涌邨都是走社區路線。但來到勞工組就特別些, 像香港廚師聯盟、公屋迫遷戶,這些是全港都有。被迫遷戶入單張入過全港舊公屋邨信箱,關注組街坊來自不同屋邨, 收取求助。像這些議題面向的,就會是全港性。勞工組出了旺角,好像無了社區, 但各樣工會,像食環工會、醫院工會都繼續跟進,其實只是勞工組織更專注,而不侷限個別社區。

像廚盟,我平時拍片做圖,都花一定時間打網戰。勞工組搬到旺角,就發揮一下網上社群, 廚盟一年內有不少求助或採訪都是臉書訊息處收取。這與社會環境也有關係。社區內當然有好多人如老街坊,但工作零散化,打工仔不一定長留一個社區,會走來走去,好多勞工跨區工作,甚至搬來搬去, 朝不保夕, 網上組織也會組織到那類人。

以零散工為例,勞工組去年做的是YMCA(3),最初只是一個電話查詢,但我們人在旺角,只能whatsapp保持溝通,傾策略傾理據有時一日百幾個messages一路追,然後變成街站和行動,然後追回這麼多年的假期錢。學校社工就在總部抗議後取回全年強積金和假期錢,後來更出庭作供打官司,證明到有僱傭關係。這些爭取就是因為搬出來旺角,才比較有空間做,離開了充滿爭抝的葵芳,但街工多了一個以網絡、以勞工組為核心的社區。

八十年代街工講社區勞工化,雨傘前勞工組開始講勞工政治化。在2014年五一勞動節時,搞了個社區公投,在社區公投介紹公民提名的概念,讓街坊買菜經過都可以投票。這些工作,勞工組核心帶動參與。傘後工會廚盟也是很政治化,會對不同政治議題如DQ、反釋法發出勞工聲音。

其實勞工組只是因應社會情況而進化,搬出不等同背棄街工,我們只是離開了葵芳議辦,也有貫徹零散工組織的特色,不單不是偏離,而且希望更上一層樓,拓展街工的勞工運動。

葵芳議辦阿蘇重視社會分析,比如談就業零散化,他認為要看書,要知道理論,他自己也會寫文章,但去到前線組織層面,就不是他的強項。而且葵芳議辦根本不太重視權益爭取的組織工作,枉論對社會運動的支援。

我自己就覺得,能組織到工友一同爭取改變是很重要。還有些從一些個案延伸出來的社會問題,例如我們這兩年跟進YMCA「被自僱」營地導師和假自僱學校社工,這些零散工同樣面對假自僱困境,透過街站、行動把這些問題一併帶出來。這些組織工作是勞工組做得比較好的地方,又或者說,我們不想「碎紙機」式處理勞工求助,而是希望「煲湯」式捲起更多人關注和一起爭取,其實與最初在葵涌邨街工實踐的組織街坊站出來爭取權益,仍是一脈相承。

有人覺得這是不同路線,而且不滿意,但沒講清楚,也沒有提出來討論,但就在背後不停講勞工組壞話,不過其實都是某些人圍爐打稻草人,勞工組與街工其他部分倒是合作得挺愉快,例如廚盟與葵涌邨長者權益組合作舉辦反映公營牙科服務問題的無牙老虎宴(4)。

(問:「不會討論」是指勞工組做了,但其他人不理不碰?)

舉例,如果阿蘇搞討論會,梁耀忠一定不參加。梁只搞務實,本能抗拒意識形態,認為理念討論沒有用。梁作為街工的政治代表,卻不喜歡討論這些問題,相信勞工組遷出,對他而言也是梁辦少了三個人手,或勞工組成果他能否收割,多於關注意識形態分歧。阿蘇才是重視路線分歧的元老,但他也放棄了會內公共辯論。

去年執委改選沒有討論這些,我自己覺得,會中有些朋友不想去討論路線,可能因為擔心會分裂, 例如阿蘇和梁耀忠,他們提出百花齊放, 大家有自由去做基層勞工工作,可求同存異。但我覺得,只是各自為政, 各有各做和平共處而已。

(問:那麼勞工組以外還有什麼路線?求同存異的話還有那些異?)

街工對各區議員一向很寬鬆,有時就某議題擁有全然相反的立場的區議員都會有,如梁志成。

葵涌邨阿達(黃潤達)的倡議方向就強些,葵芳邨有社區組有勞工組,簡稱葵芳議辦。葵芳多些做個案, 梁耀忠強調個案要做好。另外,有長者組、工傷組, 都是以服務為主。因此, 如果找新聞,就好少見到他們搞行動倡議,但葵涌邨就會比較多。在葵芳,倡議不是主軸。

社區組織路線就是葵涌邨。葵涌邨都好多個案,每個月數以百計,所以個案和社區組織倡議,其實是可以並存。

在葵涌邨,每個組織幹事都要跟一個組,大家都要盡量去開聯席,社會議題能去參與的盡量去,大家要分工。

葵芳就不是,個案要做,組開不成也無所謂,如果說葵芳有什麼路線那就是梁耀忠揼石仔個案路線。 揼石仔的意思,就是任何一人來求助,議辦都為人民服務,協助市民解決問題,也不會只個案,偶然也會有記招,但以個案處理為主軸。

(問:之前你好似有提過,個案太多令你無法做組織?)

我覺得是分工,不是只有一樣不可有另一樣。其實我們只是把個案當議題、當行動那樣做。葵芳有人說我們不肯跟個案,但我們只是跟得深和長,說我們不跟,我覺得簡直是抹黑,YMCA、漢莎、西九地盤電工全都是個案。

(問:那樣說的話,是否你認為個案的跟法,是他們量多,你們重質?)

又不能說他們做個案無質素,那樣對他們也不公平,只是個案轉化為選票或議辦口碑,抑或轉化為議題、行動、倡議和運動能量,都不知為何件事會牽涉到對葵芳其他人工作的評價,我都不想。

量就一定是我們少些,我自己的小小感覺是,你若不解決政策問題,問題就會不斷出現,所以個案背後的問題要搞。

同時我們其實都肯定個案的工作的,只是個會要傾清楚調配和分工,同時大家有些清楚的工作範圍。像在葵涌邨時,就會好清楚, 一人至少一個政策倡議,開一個組,相關這個組的聯席就盡量去參加。大的社會環境, 所有人都要去參與,但不是工作指令,而是氣氛上大家覺得要去。

就住工作範圍,街工好多事都不會白紙黑字迫你,而是經驗了組織生活之後,大家發展出來的做法,不是指令。在葵涌做得好開心。當初為何接受調職去葵芳是因為我成為了街工會員,並且拉了好多人入會, 包括實習同學和街坊,所以當時是調我去葵芳總部做會務幹事。

葵涌邨模式,其實最初是阿達、Simon(梁錦威)和阿花一齊去創造和實踐的這個模式。阿達是社區發展社工出身,他對社區工作有自己的看法,我和Simon有社運取向, 之後Simon又當選區議員。然後兩個議辦都一齊用這個方法做,因此,去到葵芳我超級不適應。

(問:所以你有歸屬感那個街工,是你所創造的那個街工?)

這是我們三個人的創造。

達的自由度會有社區組織理念打底,要求大家不要超出這個範圍, 梁耀忠的自由度就是「唔知想點」。在葵涌邨因為有個清楚的模式和路線,因此所有人加入都會知,和知道去那裡找位置參與,只要不偏離總路線就可以。去到葵芳後才發覺: 噢!原來街工好大的!

所以我覺得葵芳領導對街工的記憶畫面是完全不一樣,無事發生時就和平共處, 有事發生就不知怎搞好。阿蘇的百花齊放是指處事方式,其實他很有自己的總目標和方向。在這點上阿蘇和阿忠是不一樣的。忠那種是務實,全不理你們搞什麼,搞到事出來就可以,只要不偏離四大綱領(5)。阿蘇應該會再多些諗法,例如他會好多理論、分析。他成天說要「重建社區」, 會找人來講社區組織的工作坊,但重建社區來達致甚麼社區發展目標?怎樣重建?我旁觀了幾年都不清楚。可能因近年太多爭抝, 我都不覺葵芳那些「重建社區」真正在發生。
以前阿蘇做內部組織,找過billy hung來講社區組織。billy hung講到議辦那麼多人求助,是否該教街坊怎樣自助而不是職員去搞掂哂,我覺得這些就較有啟發性。近年內部培訓少了,可能因為阿蘇號召力減弱不少,雖然他搞都仍會有人參加。

那些爭抝,例如佔中。葵芳吵架主要是阿蘇和阿英。佔中前,我們已開始同街坊、會員傾,阿忠和阿蘇就說,自由參與各有各做,不要要求大家都去啦。阿忠和阿蘇,覺得不只一個方向,其實這就是各自為政,只是令個團體分成各種圈子和不同的人。葵芳議辦的負責人帶頭不想有集體的東西出現,支不支持佔中,參不參與都不想有結論。吵架就是這些囉。阿蘇帶頭覺得大家是不用去社會行動的,說什麼建立街工自己的東西。久而久之就變成一個說法,說我們迫同事去行動,令同事有壓力。如果假設同事是組織者的話,不會這麼容易在別人呼籲行動就感到壓力吧。葵芳議辦不單不想有共識,且在有人想推動同事參與社會時,就會被說成是不好的。

佔中之後,會內死寂了一陣子,大家都各有各做,大家都分享某種低潮。若有人要支援外間運動的東西,阿蘇就會好怕人們全都走出去,無人做重建社區。然後好多爭拗,阿英常說,葵芳十多個同事,整個街工有六、七十個同事, 出去支援社會運動的人買少見少,葵芳只有我們三人都不算多。彼此對同一個問題,都有不同理解的情況下,有好多爭抝,好磨人。遇到問題和爭抝,如何處理? 會方不想處理,只想用區隔去處理。最後,搬到旺角,是雙方都同意要區隔。到最後,勞工組搬出旺角, 真正和平共處, 就是和平不共處。

近年除了阿英還常呼籲同事去行動,例如聲援工潮,我自己則放棄葵芳議辦了,只帶動相熟的同事會員參與。葵芳議辦,有些人就是五一、七一、六四才會去。到後期我都對其他同事無期望,吵架也不吵了。

阿英常提及,在某一個年代,大家同心同德, 共同關心社會議題,不是分工分到這麼清楚,各不理各。據阿英講,幾年前在大型社會行動中,再培訓同事都會出來做糾察,會覺得自己是社會/運動的一部份。聽阿英講,自尹兆堅走後(即一個帶領不同部門和會比較敢言的同事走了之後),街工職員系統走向碎片化和非政治化,主要因為梁耀忠和蘇耀昌。

有時聽到些說話真是傷感情,有人說到所有人全出去參與其他事了,其實根本無。阿英(譚亮英,旺角勞工組另一成員)認為,同事不想出去, 不想受壓力。無人迫到人去行動, 叫人去的人要承受更大的壓力。我同意英,認為街工越來越不重視社運參與,連少部份重視社運參與的人想去,都會有壓力:你自己去好啦,別迫其他人啦,別施加壓力啦......最後往往是不少街工會員承擔運動支援的工作。

像佔中時,我也不是認為所有人都要去佔領區才叫關心, 但做好自己地盤的事的人,有無令到街坊關心社區以外的事?阿英講過一個有些保守傾向的街坊,在雨傘時見到這個人行到好前參與好積極。所以我們要問的,不是只顧自己, 反過來理解,街坊都會看新聞。葵芳的街坊,如果去完外面參與,回來他們怎樣看社區的街工在做什麼?就算你不出去, 都可以在展板貼一下,做一做佔中爭議的梳理。 在那段時間, 每經過葵芳都感到時間停頓了, 有少少冷的感覺。

所以我做執委那一屆,有些執委好想介入葵芳辦的管理,但阿蘇就總是會去維護,所以說那種吵架,簡直是毫無營養,也不是去爭抝怎樣做,而是連基本的默契、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等等,大家看法都根本不一樣。

我們在佔領區認識了一些朋友。當時佔領未完,有傘落社區的想法,我們與他們回到葵芳擺街工的街站。那時我們都知議題敏感,就用了軟手段,例如年青人寫的[給父母的信],做展板。但可能梁耀忠好重視選票,說不想我們在葵芳邨做佔中街站,說街坊不喜歡,會被街坊鬧等等,最後我們也有點妥協,街站仍在葵芳但放在地鐵站外,不在葵芳邨內。

那麼我覺得誰是要去參與及討論的呢?會員當然要,同時非業務的會務體系的人,如議辦、工作上比較接近權益的人其實是都應該要參與的,職稱是組織幹事,議員辦事處。在應徵時就應當對社會參與有想像啦,但我不認為全是同事的責任,因為管理者帶頭非政治化。

(問:那在葵涌時,你對葵芳的人在做什麼是知道的嗎?)

在葵涌邨時有認識葵芳同事,但對實際上的工作不大清楚,樣樣都有吧,有勞工也有學術討論也有社區組,後來知道,葵芳表面百花齊放,其實各自為政,意識形態分歧好大,發展上也面臨一定的危機,至少在搬出來旺角之前的葵芳議辦仍是這樣,搬走後有無變化就不清楚了。

(問:搬出旺角了之後還有無去葵芳開職員會?)

無了。葵芳議辦甚至裝修故意弄走阿英的辦公桌(阿英其實仍因工會工作而偶爾需要回葵芳的)門鎖都特地更換了,即使最和善的billy也沒有鎖匙入九號房(billy也因迫遷戶開會需要偶爾回葵芳的)。

搬出前有勞工組、社區組和工傷組,勞工組搬出後就不知葵芳議辦搞甚麼了,今年初全體職員退修也不見到葵芳議辦有分享工作的環節,直到2018年4月18日全體職員會,我第一次聽到「葵芳勞工組」(導致後來街工勞工組被稱為街工(旺角)勞工組,變相模糊了解散事件)。其實街工所有部門包括再培訓中心都是勞工工作一部分,各個議辦也有處理勞工個案,但街工勞工組是有比較強烈的政治或工運傳統的部門,也連繫了不少工會、關注組等工友組織,無了就無了,不只是地理分工而已。

到底勞工組該以梁辦中心或街工中心來看待,這也是未曾疏解的分歧,不少年青會員理解這是街工的勞工組。然而,即使去年執委會換屆,蘇耀昌更撰文指梁耀忠成為了「少數派」,但部分本是會員的葵芳議辦職員,仍奉梁耀忠為「街工大老闆」而已。

問:三) 勞工運動的資源來源問題

查找網上意見,其中有說法指,未來的議會的資源對任何非建制派而言,都會越來越難以取得,你認為勞工運動的資源來源,是否需要面對這個問題?如果以議員上繳薪金作為重要經濟支柱的模式,你認為是否繼續可行?將來打算如何面對這個問題?

勞工組一開始搬出來是邁向自負盈虧, 及早建立非議會資源給勞工組。只是需要一些時間,我們與會方的協議不是一年做不到就解散,我們沒有答應過這種條件。

我同意不依賴議會資源,但先以選舉為由意圖解散勞工組,後又提出財困,綑綁勞工組存亡來籌錢是極不要得,簡而言之,勞工組存亡不是梁耀忠說了算,因其議席也是街工集體努力而來的。

長遠來講,以廚盟為例,現時有三十多名會員,會費一年三百元,比街工會費($200)還要高。廚盟對工人參與期望甚殷,因為工會有經濟基礎才能發展得更好,工友入會不僅是有求助就處理或有活動福利,而是大家一起為工會付出。

此外,勞工組搬出來就開始推動工友捐款,例如有個案工友曾捐款一萬,也有些一千幾百,都是他們對勞工組的認同和實質支持,長遠的發展,都是自己組織自己救。

問:四)勞工運動的團體內部民主(僱傭關係及不同路線之共存問題)

~如果不同路線共同存在,你認為需要有什麼條件?你認為自己和對方須做什麼才有可能有這個條件?各路線之間如何分配資源為合?

~一個健康的勞工團體,你認為該有怎樣的機制?街工現時的機制,距離你心目中的機制接近嗎?那麼,需要做什麼才能更接近這個機制?

有關掌握資源的人不想處理理念

掌握資源的人帶頭不想討論,而且議辦職員系統的日常運作不是直屬執委會和會員大會,除非職員本身很有心,否則會員大會討論了什麼,職員系統如何執行,都是議員說了算,甚至大多數時候職員系統與會員系統有點割裂。當阿忠握有職員系統的資源,他本身好不喜歡討論理念,那會員系統的討論能否帶到職員系統,是否發生思考和討論,就依賴職員的興趣。

(問:聽聞你曾發生過拒絕打卡事件,是理念問題還是什麼問題?)

打卡真是一場鬧劇。那時好像最低工資開始實行,最初阿忠提出打卡,有說到紀錄一下大家的工作時間,好像還有因應工時紀錄去了解工作量的說法。後來開始打卡,就變成催人不要遲到,甚至成為評核新系統的考核部分,好像是苛刻到遲一分鐘扣一分,扣到不知多少就無得加薪啦。根本就只是監察,也沒有跟進同事工時長遲走,即遲到一分鐘同你計,遲收工一小時不同你計。當時阿蘇也曾反對打卡,說會打擊同事士氣,又說只要有一個同事不打卡,他就陪到底。可是反正「阿忠吹鷄,阿蘇跪低」,最後我沒有打卡,阿蘇還是照打了。由於葵芳職員會上不停逼迫人打卡,有一次我就說,若只是因紀律問題而不是要監察同事,那麼只要我一個月都不遲一分鐘,那就不打卡了。剛好那一個月沒有遲到,就大條道理沒有打卡,其實現在打卡好像也不了了之,葵芳議辦就是朝令夕改。我覺得遲到是一個需要處理的問題,但若不與工作量等問題合併處理,對同事士氣打擊是一定的。

如何求同存異

(問:如果不是各有各做,又是求同存異的話,你想像的景況會是怎樣?他們覺得不討論可共存,你覺得,如果有不導致分裂的討論,會是討論什麼及如何討論?)

各有各做就是工作不能相輔相承啦,比如說,Billy跟公屋被迫遷戶(即寬敞戶和富戶),而整個街工有好多議辦接收的個案可能是受影響居民。如果大家都有把個案入落資料庫的話,可能突然富戶政策收緊或寬敞戶政策收緊,Billy一搜尋就能找到,比如:哦,原來街工近半年共收到一百個相關的個案查詢。那麼他在政策公佈的時機打一輪電話,可能就開到關注組啦。之前我在富戶政策收緊時,馬上找資料庫,也有十多個街坊,約他們開會,成堆街坊都來了,因為他們受影響嘛。

所以當你有個那麼大的職員系統,你這系統內都要有些工作要求,例如需要輸入個案紀錄到電子系統(執委羅維進自製的,很方便使用)就可讓組織或倡議成果有更好的發展和成果。但若完全是各自為政,不要要求有一個團隊啦,行動甚麼的又不要給到同事壓力呀,一味分而治之所謂百花齊放,最後每個同事所做的都不能相輔相承,反而是一種浪費。

至於如何求同存異,舉例像阿蘇不會覺得勞工組要走的是街工要走的路線,那就拎出來討論:街工是否要走這一條路?還是讓街工其中一個部門走這條路?如果最後討論是不想的,就大家一起決定,是否關閉這個組還是調整這個部門的發展方向?老實講,我覺得葵芳議辦的路線更加需要被討論啦。譬如大家報告了,互相問問題,討論完了解完之後,再進入討論囉。之前三月,梁有提過想檢討勞工組的說法,但假假地,梁耀忠在3月9日的執委會上明明講得很清楚,他要收回我們三人的資源去請兩個人做選舉工作。什麼檢討?根本是想了結我們,用財困殺路線而已。

其次就是,葵芳議辦,才是最需要被檢討的部門!

若要檢討,大家設個議程,談談要檢討什麼,而不是某人想了結某個部門,然後說去檢討這個部門。

有機制都無用

街工又不是沒有機制,但有機制都無用啊。越來越覺得是人的問題,人不想處理,有機制都無用,人們要尊重機制才行。

理想的共同存在狀態?已無甚希望,一來件事好傷感情,除非大家把感情上的傷害全部拋開,但好難。根本大家對一個團體的想像、理解、權力關係的處理,都有好大分別,但大都不會坦白地討論。

我們今次都是全部都先循會內有的機制去做啦,去執委會,去全體職員會,約見梁耀忠,但人家不理我們,你不願意在會議解決,我們只好在街頭解決啦,始終你是議員,資源來自普羅大眾的,也是勞工界的政治代表,不只是街工山頭內的事。過程中梁耀忠態度太差,導致事件往一個更激烈的方向發展。

上次全體職員會的議程, 20分鐘就講完了,只有五一和賣旗宣傳。這樣好不健康,就住團體財赤有正式可以討論的平台, 4月18日沒給全體同事一個講法,但對外就同傳媒說3月已有財困。

再上一屆執委會選舉,有老會員強烈質疑某些政綱,例如街工職員的集體談判權。那麼,類似今次事件,會員是否一定要等開大會,才可以制衡?其實對於一般會員擁有多少權力,我可以想像到他(忠)的說法:你選到再說吧(或有錢再說吧)!看不起社運仔。有部份人呢,就是以實力解決問題,沒什麼好討論,不跟機制,看實力,即是選不選到啦,然看有了實力,就看你是不是自己人,資訊才流到你那裡,在這個層面上,他們不尊重機制。

什麼是自己人,就是談得來,聽話。例如梁耀忠有何決定,執委會是會員大會投票選出,由會員選出的不一定是梁耀忠信任的,這段時間,新一屆執委不對咀,梁耀忠和蘇耀昌就更加不會尊重機制了,蘇耀昌偷錄會員大會再流給傳媒,都不須先通過執委會。

處理這些問題,我覺是個政治意識的問題。就像區刀最初做的那個解散勞工組懶人包,他都有做過調查和整理,也預期一但傳出就可能面對被踢出會的可能,但他也認為要做到這個程度,才是合格的會員。一個勞工團體內部,有個重要的部門無端被解散,他當然要調查啦。

勞工團體的會員的勞工意識係好重要,我未必會循機制去思考,但會從人的方面考慮。即是有些事情很基本:會不會關心?會不會行動?有何取態?會員有關心,所以有行動,這是一件好事,為何要不斷被抹黑為奪權?

今次事件,有些中間派會員,就像阿達(黃潤達), 會去交「贖金」(6), 胡仔(指胡偉忠,前街工主席)會到處去搵錢。但是,我們一直叫大家不要交贖金,先要聲討綁匪,因為街工面對的核心問題肯定不是用錢解決得了。

其實今時今日的狀態,所有會員都有責任,我自己過往都無做得好,所以今次要講清楚。雖然五一「臭朵」, 但都覺得要講,件事,大家都有責任。

奪權還是傳承?

阿蘇在背後說大家奪權,但從不會在執委會提出這些他覺得是問題的問題。全是周邊的人傳回來我們才知。

(問:你是否知這個奪權的意思?)

奪權的意思,除了是實質的財力權力,應該也是指,文化領導權。因為同時,梁耀忠的領導實力也正在下降。

我不喜歡奪權這字。大家一起去參與,是想傳承街工一些很好的工作,是一些實際的、草根的、溫暖的東西。我一直都覺得應該是傳承而不是奪權。4月30會員大會,部分老會員很不滿我們,那些人不覺得要傳承給你。這個會到現在,已經好難傳承,好似胡仔(胡偉忠)那麼心胸廣闊的人太少。

(問:那麼你理想中的傳承是怎樣的?)

人和人之間有個故事、想像。

街工是由新青學社演化而來,他們當年經歷的街工是怎樣的呢? 一個有30幾年歷史的會,很想知道以前發生過什麼好的好值得珍惜的事。以前阿蘇都會搞下這些,但近幾年好少講這些故事,或講故事時,都只是一些分歧出現了,令大家又辯論:「街工是一個什麼組織?」

已經幾年,大家開始不想討論。 以前職員退修,會去宿營,現在退修,只得一個早上,在立法會預約一個房間。至於會員退修更是整年無搞過,我覺得原因是大家開始覺得討論浪費時間。

(問:那你有沒有想過自己搞?)

近年已不傾向搞了,因實在太事倍功半。就算會員討論了某些事,但職員系統跟業委,那誰去執行退修的結論?好多時職員都不是會員,就不會特別關注會員討論出來的東西,退修容易事倍功半。掌握多資源的負責執行的人,往往帶頭不尊重會員討論結果。近年又多爭抝,結果各有各搞。如果想搞會員參與,有時直接邀請他們一起進入某些工作反而更能帶動、更有成果。

其實,阿英就好重視傳承,他不怕吵架,但介意是否真正在討論,還是傾傾下又被取消問題、拖延問題。到了後來,我也不想開會了,問題的核心遠非開會所能解決,感覺到大家也不大相信會議,所以茶餘飯後大家可能討論得更多,心聲說得更多,或許街工需要更大刀闊斧的轉變。

問:五)就住街工是次的事件,你認為,有什麼你需要提醒其他民間團體,讓他們不經驗你們這個痛苦的呢?

1) 要留意團體內部的權力不平等。好似今次billy (黎治甫),他在街工做了好多年,這次他在會員群組發出千幾二千字的長文,都看到人哭了。為何大家理所當然地只是安慰,卻無人去問為何會這樣?如果從三月中開始,更多人去質問這個權力不平等,可能就不用搞到五一搞到公眾層面。

但大家無,可能有部份人順從那個權力不平等,覺得阿忠可以做這種決定,所以才會搞到這樣。

(問:可講多兩句你認為梁耀忠為何不應扮演僱主角色?)

因為他的議席是大家一齊爭取回來,那是街工的議席,不是梁耀忠的議席。這個伴隨著一千幾百萬資源的議席,是街工有份,一個會員要代表街工出選,要會員過半數信任票才可以。其實,街工初初八十年代都說,不要迷信議會,議席只是拎資源和資訊,主要是去推動勞工和社區運動。現在反過來了,現在議席先於一切。捨本逐末。

2) 不要扮開會囉,大家有什麼就要坦白講出來,理念討論也一定要討論清楚的。

3) 如果本來的領導發現自己早已不再有真正的領導地位,便應面對領導權旁落並檢視原因,以及尊重內部民主機制。

4) 遇到年青一代有不同意見,不要假想對方想政變想奪權,應認真思考如何傳承的問題,我認識不少「少壯派」會員,其實只是想做好勞工團體的工作,不是要同你搞下三濫政治鬥爭的。

5) 有事在枱面講,不要散佈謠言,不要玩語言偽術。

6)團體內部有人遭到打壓,團體要有承擔出來講清楚發生什麼事,而不是為求和諧幫其中一方圓謊,即使不清楚講個對錯出來,至少將件事的經過先後,能夠引起合理懷疑的過程都老實向公眾交代一次。

7)如果不想「臭朵」,便應趁人家還想用會內機制處理時就去面對,去處理好,不要等別人忍不住公開講,就攻擊受打壓的人不顧大局、破壞士氣。

~~~~~~~~~~~~~~~~~~~~~~

(1) 粗斜體為訪問前已發給五位受訪者的問題,其他括弧內的問題乃為訪問時追問。

(2) 另一駐紥荃葵區的老牌基層組織。

(3)2017年街工揭發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YMCA)強推自僱,不但要求營地導師轉簽自僱合約,不簽就執包袱,更連在學校從事個案輔導的社工都有簽署自僱合約。

經過一番爭取,自僱社工已重獲受僱員工應有的勞工福利,例如強積金、假期工資等,但除此以外,有自僱社工及營地導師曾經反映,YMCA未有依時出糧,在隔一個月尾才發放,故相關員工已到勞工處告發YMCA,勞工處經詳細調查後,終起訴YMCA拖欠薪金。後有營地導師表示,終獲YMCA代表約見慰問近況及補發假期工資,補回幾年前啲假期錢。詳細報導

(4) facebook 影片

(5) 「為勞工出頭,為貧者出力,為弱勢出聲,為民主奮鬥」

(6) 五月一日,惟工新聞報導:「...大部分出席的會員都希望通過保留勞工組的議案,然而,個別會員卻轉移話題,不直接討論三名勞工幹事的去留,僅僅討論章則及財政問題,指如要保留勞工組就要街工會員籌錢。阿花直言,覺得自己與其他兩位同事變成人質,5月31日前不交贖金就會「撕票」,但對於揀選三人作人質的「歹徒」,在會上就沒被聲討,而昨晚會議亦沒有明確議決...」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專訪蘇耀昌(阿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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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行動媒體】2018年5月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前言:路線之爭?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背景資料(甲部):有關街工運作機制的幾件事
[街工撈斷骨頭專訪系列] 背景資料(乙部):[街工疑似解散旺角勞工組事件]的各方記憶表
(由於事件一直發展中,我們這個時間表,就到5月18日,亦即事件發展到街工成立五人專責小組開第一次會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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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蘇耀昌(阿蘇)

蘇耀昌(阿蘇)是街坊工友服務處(下稱街工)創會時第一個職員。1993年是街工內部反對聲音的積極人物之一 ,因內部路線分歧拉隊離場,當時街工會員不見了一半(約30人),是為街工第一次大分裂。之後另立門戶,在荃灣成立基層社,實踐及探索合作社和社區勞工化的思考。後以把大學生接軌基層運動為己任,與部份基層社成員一起成立基層大學。2007年回到街工,在葵芳邨立法會議員辦事處(下稱葵芳辦)工作,主要工作任務為協調和內部培訓。在今次事件中,被旺角勞工組成員指為「保皇黨」。

問:一)請稍為介紹你在街工的簡單歷程(1)

1985年加入街工,1993年離開,2007年回來,當協調主任,後來自己改為協調幹事。之後調任勞工幹事、社區幹事。其實我什麼都做,近年我叫自己是幹事。為何1993年會走呢?當年炒大鑊,1991年立法會選舉,政綱無論如何無法共識到。到底吵什麼架吵得這麼兇?我2007年回來後,忠曾問我,說直至今日都不明白當年是在吵什麼。我就覺得,當時有好多朋友來助選,成立了一個史無前例的助選團。當然會引入當時最前衛的概念,像台灣的民間社會概念、民間議會、性別反省、環境運動與基層結合等等,我們很想把這些放入選舉政綱。這些新穎的思考,同街工一直以來那種不太宏觀的勞工視野,一時之間融合不到。梁當時指責我們講這些內容是出賣勞動階層,我們當然非常生氣。當時這類內容,1985年時非常先進,即使現在也還是前衛的。我今天看,不會理解當年是不可協調的矛盾,只是當時無足夠的時間把二者融合,於是搞到壁壘分明。我們要求梁接受綱領,但梁耀忠說,畢竟去選舉都是候選人的主張,他不明白或未認同,言不由衷講不出口就不可以。然後,我們沒有努力助選,當年他輸了, 我們當然會被埋怨。 本來我想調和矛盾, 但失敗。當年其實都傷感情,我們拉隊走,但是,我們沒有去損害個會的聲譽。以我們當時在會內的實力(與少壯派現在差不多),我們大可以要求開會員大會, 其至能運用動員能力不讓忠參選,當時來說,也不是無把握,有得鬥。然而,我們自己討論,覺得當時就算不同意路線,但忠對會的貢獻大,個人犧牲也多,所以我們決定自己走,走了一半人。我們走了,雙方都無在外面大肆張揚。反過來,忠有跟那邊同事講,說我們工作很勤力。有位工友,早幾年過了身的黃華興,他同忠意見好不同,但從來不會人身攻擊,他比我更早回街工。我們都認為,不該為意見分歧就打爛仔交。所以,那次分裂出來的人,大部份人都無和忠交惡。

問:二)基層/勞工/工人運動的各種路線

~你認為街工各路線有多大程度做到想做到的效果?做到或做不到,當中的契機或困難在什麼地方?

~街工一直強調勞工和街坊,點睇社區和勞工間有什麼關係?這些關係特點會如何影響勞工運動的不同面向嗎?

~街工不同成員對勞工工作的方向的意見相近嗎?抑或有不同意見?這些看法是基於對勞工狀況/勞工運動哪一方面的觀察?你的看法是怎樣?

什麼路線分歧呀?構成路線分歧要有完整論述,現在哪有?路什麼線分歧?路線就是比如認為運動應該怎樣做,覺得政府應有何種角色,理想社會的實踐方法等等,這些的完整論述都無,大家都無,怎樣路線分歧法?

傳教士與人類學者

如果說分歧,若說是路線,無寧說是性情吧。我用一個比喻,可能大家不同意,但這種分歧,我認為是傳教士和人類學者的分別。

可能旺角勞工組同事覺得:「你坐擁那麼多資源你唔傾理念點得!」這種是宗教性的問題。把理念作為最重要的問題,我尊重,但人不能將自己相信的理念真理化,去凌駕所有人。忠的帶領只有現實路線:對他來言,如果個會不存在,我們這些人就會煙消雲散,這個是他這麼多年來給自己的任務和底線。但運動是要為了什麼?我覺得他真的講不清楚。除了民主、工人、基層這些基本概念外,多年我都未聽過他回答過任何這種問題。其實我和忠都有非常多的分歧,有些街工創會的大原則我仍堅守,他都差不多放棄。

勞工工作上的態度分別是什麼? 我自己都曾覺得:「街工的理想如此偉大,當然要找多些人加入啦!」這種是宗教式的情感做法。

然而另一態度,我稱之為人類學的做法,並不是說無價值判斷, 但不是這麼快想去改變別人,而是先了解別人有什麼思考模式,看看有何分別,思考為何有分別。做勞工工作, 旺角勞工組以外的同事,大都不急於令工友認同自己的政治判斷。更想的,是了解工人是怎樣想的。旺角勞工組三位,好急於想將工人團結成某個方向同步伐一齊爭取。我們是另一種取向,想多聽聽工人有何不同的想法。我們葵芳同事做個案成日被忠罵,嫌我們一兩個鐘頭才做一個個案,救到一個其他九個怎辦?忠成天叫我們:「傾短啲啦,15—30分鐘一個可以嗎?」不過我們沒有聽他講,我們也都享受與工友溝通,不想輕易去改變他,也不會輕易叫工友去參與示威遊行。

舉個例子,社會上有好多人反對新移民,我雖不認同,但我不喜歡罵那些人是法西斯。好多反對新移民的基層自己都水深火熱。要先了解人家想什麼,連別人想甚麼都不知道就先標籤人,我不贊成。又譬如說,我好有興趣想知道藍絲反對什麼,佔中我都有去。最近,來港演講的Guy Standing便研究極右運動與就業零散化的關係。題外話,當年工運界一些朋友提出外傭居港權,會內意見紛紜,所以街工不就此向外表態(2)。時值選舉期,阿人(李卓人)就是日日被攻擊支持外傭居港權而被工聯會小花擊敗。

議會資源有辣有唔辣,隔幾年就有一年好頭痕, 選舉雖勞累但也好緊要,不得不去玩。風險好大,人家財雄勢大的團體要搶,事實上會搶到。然而,議員是好多街坊會去找的人,有議辦,街坊打開門就走進來,議辦其實是個了解基層社會的好好的途徑。街工不是一個政黨,而是一個基層勞工團體,這些途徑要好好運用。

但政治團體呢,就是一個仝人組織,只找志同道合之人,談得來就近親繁殖,慢慢會變成一種好意識形態化的群體。 如果他們近親繁殖太多,每天都只見差不多的人,慢慢還會以為自己代表社會多數,慢慢就會不了解社會,聽不到不同聲音。議員地區辦事處就有這個作用:日日都有街坊請你食西餅,日日都有街坊走進來罵你。這些責罵,有時是誤會,有時是無理,有時是針對真的缺點。地區辦事處可以是一個自我檢討機制的載體。

具體處境的具體處理:正規工和零散工

性情和人生態度的分歧,當然會涉及政治路線,講到底大家都不清楚:工人運動?真的有人識搞就好啦。

打個比方,你想食什麼早餐,都要 :第一,看看荷包有無錢;二,看看哪裡有你想吃的東西。最重要是在具體的處境裡面,可以走出怎樣的一步?連那個處境都不知是什麼,都是亂講而已。比如街工,阿忠以前長年累月想做到好似基督教工業委員會或職工盟那樣。嘥氣! 這個包袱未免太大。我認為好早我們就已應該放棄工會,面向窮社區。這些社區中,大部份都是工人和他們的家人。處理勞工問題應社區化,不是以工會作為一個組織的途徑/載體。勞工社區化的方向會帶出非常不同的東西。

從1985年入職以來,我一直想,工會運動不是街工應走的方向,我們是一個區議員辦事處、一個地區的勞工小團體,面向的應是地區上的工友,所以後來就提出「勞工社區化」口號。我2007年回來,再提這口號,當時就業日益零散化,我建議放下組織工會的包袱,建立街工作為地區工人團體的定位。這改變沒有對街工有甚麽影響,因為街工三十年來從來都是這樣做,只是現在是更有意識這樣做而已了(過去是不情願地做)。這種地區或零散化工運,將僱傭關係重新定位(如自僱、家務勞動者包括入內),將勞工權益與社會福利結合。與傳統工會運動有點不同。

比如零散工,零散工不一定關心集體談判權。當然集體談判權是重要問題,工會可以去做。 但零散工就會好關心最低工資、交津、低津,傳統工運的視野是在與就業掛勾的權利相關的工作。為何我們民間團體、工會去爭取低收入津貼,卻不提出要取消申請時的工時限制?這個很矛盾,就是因為有工時限制,所以令好多低收入的人不合資格申請。社區裡最窮的,是連兼職都找不到的人,但很奇怪,香港的工會團體包括街工勞工幹事們,都支持和工時掛勾,因為這是勞工權益。我認為低津同時是社會保障,應與工時脫勾,或工時門檻應設到好低才對。

旺角勞工組跟隨了工盟路線,想用低津作為例子去界定標準工時有幾多個鐘。我覺得,視野太過放在正常就業工人的視野了。但我們面對的工人,最艱難不是formal worker。 就業零散失業浮沉,這是應有的重點,應用地區小組、居民小組或興趣、服務小組去做組織。

但我不是說這是香港工運的出路,只是我們在這個處境裡能做到的事。

旺角勞工組做不做到成績?他們用他們的方法做到一些事的,尤其是阿花,非常有成績。在某個意義上她做得好好的。但是,當你找到一個好積極的工友,是否同時也放下了好多一般的工友?

對工友政治化的看法

阿忠呢,就一定會說:「我無干涉無話唔好」。阿忠的路線就是實用路線,他讓大家用自己的方法去試,總之試什麼都好,不要令個會發展不到就可以,這才是他的底線。但現實上,錢真是越來越少。

誰做得好?阿忠不懂得稱讚人,我認識他廿年,他都無當面讚過我半句。而我會說,大家都做得不夠好,故要討論大家做成怎樣,這些討論昰必要的。可是,若要問,誰更接近真理,這種問題我就不懂得回答。

旺角那邊常說我們不討論問題,其實認識我的人都知我最喜歡討論問題。可是我不喜歡一些道德強烈的黑白分明的討論。我是比較模糊一些。在討論上, 一討論到某些位置他們就上火, 就會說些像:「咁都唔做,你仲點算係一個勞工運動」。意見不同你可以游說,但為何不先尊重別人有什麼看法?他們未搬出去旺角前,阿英、阿花,經常都和其他同事吵架,家嘈屋斃,更試過差點搞到打架。再甚至,也曾有次,有人說,只有自己做事的方法才算是組織幹事,其他葵芳的同事,不如都改職稱叫「支援幹事」。

如果要談分歧,就算現在留在葵芳內部的同事之間,分歧更大都說不定。但我不覺得是一個大問題,但對旺角勞工組的朋友來說,有分歧不講到底他們就放不下。我覺得葵芳同事做個案,天南地北,什麼方法都有。例如有個同事會扮官腔,而一些官員同他對台會不夠他辯,有些同事會像交朋友一樣慢慢個街坊交往...... 每個人都有不同風格。政治正確與否?阿英和阿花或會認為某些方式政治不正確,他們理解組織幹事是一個任務,將工友政治化是一個任務, 但我「包抝頸」, 什麼叫「政治化」? 政治化的過程,恰恰是在處理差異,而不是硬要有標準化,如果有標準化,其實就恰恰是反政治!

問:三) 勞工運動的資源來源問題

查找網上意見,其中有說法指,未來的議會的資源對任何非建制派而言,都會越來越難以取得,你認為勞工運動的資源來源,是否需要面對這個問題?如果以議員上繳薪金作為重要經濟支柱的模式,你認為是否繼續可行?將來打算如何面對這個問題?

窮團體都要盡辦法找資源,議會資源是其中一種,能取則取。有好有壞。但我們不要忽略地區議辦是個接觸不同街坊的途徑,你會知道街坊有甚麽不同的看法(小組則不同,多是同聲同氣) 。

而談到搵錢,我識鬼咩!寫小的計劃書申請funding,十單有九單「瓜」。事實上有好多葵芳的同事,整天都寫各種計劃書找錢回來維持運作。老實講,好多搞組織的人,都不擅長於理財,找錢,無辦法。唯有努力搞月捐,推阿忠去做囉,會內也有這分工。

(問:但這種分工會否產生一種危機,令會內有一個人掌握住最多資源,從而導致權力太不平衡?)

分散水源一定是最好, 但從結果來講,阿忠不是每次都好積極叫大家賣旗籌款,但事實上籌到的錢不多,再培訓開多些班無人報,有什麼辦法呢?講到朋友捐款,阿忠的朋友在這個年紀的經濟環境一定好過我們這些人好多,好過我們去劏我們的窮朋友啦。

我在葵芳辦自請加入裁員名單一起承擔財困,是因為我人工最高 (年資近廿年,有博士學位,月薪兩萬),裁員減薪無理由望住低薪員工。旺角三位勞工幹事薪水雖然不高,但在葵芳內,人工也不算低了,其他同事又低薪,又家境不好的大有人在,如何一起減薪凍薪?

問:四)勞工運動的團體內部民主(僱傭關係及不同路線之共存問題)

~如果不同路線共同存在,你認為需要有什麼條件?你認為自己和對方須做什麼才有可能有這個條件?各路線之間如何分配資源為合?
~一個健康的勞工團體,你認為該有怎樣的機制?街工現時的機制,距離你心目中的機制接近嗎?那麼,需要做什麼才能更接近這個機制?

關於民主機制、信任和小團體

民主是什麼?民主是大家同意有個群體,在裡面建立機制,若願接受規則,就一齊玩。問題在於,大家是否覺得自己是同一群人。大家看法和願意合作的程度有幾多?

我不反對改革,不改革,我們就失去動力,但我反對震盪療法。一個團體有它的歷史,有不同的意見,如何協調是一門很高難度的技巧。過去的街工比較成功,也許因為我們是個小團體。機制?過去,我們的機制簡單,現在訂了很多機制,因為互不信任了,便要靠機制維持。我一向非常尊重制度(以致有反對我的人笑我「平庸的惡」),但我不信制度可解決團結的問題。

如覺得目前的民主制度不夠完善,那就改善囉。最重要大家願意一齊做一齊承擔。然而,若大家無這種互信,民主制度就無得玩啦。舉例,如果會員大會中,大家知道錢不夠了,大家要求不要CUT旺角,應該CUT葵芳,如果這樣的話,那麼阿忠就可能會退出囉。是不健康的,但不健康不在於退出的動作,而在於失去共識和互信。共識和默契被破壞,不退出又有好結果嗎?在民主機制中,退出是民主機制中解決問題的最後方法。

如果要講機制,街工的日常最高決策機關是執委會。然而,執委會在這件事中做了什麼?事情已發酵兩個月,忠當然有他處理不善的地方,但執委會又做了什麼?執委會連旺角勞工組在外面說街工以後不打算繼續做勞工工作,如此大的失實指控,都不出來澄清幾句,說得過去嗎?至少執委都可以出來公開說,正在安排會議處理事情等等。同時,三月下旬財政爆發危機,執委會最遲四月已知道,而忠很早就提出籌款方案,執委會卻遲遲沒有籌款定案,又是何故?

關於多元與立場

街工是個鬆散的基層勞工團體,不是政黨。關於這一點阿英不同意,認為若是這樣就喪失鮮明旗幟立場,不願意承擔組織任務。

舉一例,幾年前阿忠想加入工黨,阿花突然在例會要求投票,阿忠還避席不參加投票,結果阿忠入工黨事被否決,所以直至現在,阿忠都不是工黨會員。但街工與梁辦的立場不一定完全相同,事實上,街工的其它議辦都可以決定在某事上是否跟隨街工意見

然而,正因為我們是一個鬆散的基層勞工團體,我們容納了不同的人,我們內部有民協有社民連有工黨有社區前進...什麼都有。舉例阿英(旺角勞工組譚亮英)都不是街工會員,而是工黨副主席。

我不傾向個會有一個太鮮明的立場,太過鮮明可能會無了這種多元。講真,93年退會之前,我做職員,日日都幾份聲明、聯署,有時自己都不知簽了什麼,對這種義正辭嚴、鮮明立場的東西感到很厭倦。

事實上,立場是很難得出共識的東西,我又不想舉手(少數服從多數)。為何要急於表態呢?

關於傳承問題

(問:由很多人的口中都聽到你有到處說年青人奪權,為何這樣講?難道年青人主動參與傳承,是不對的嗎?)

我都無說所有人都有這個奪權意識,我只是說某些人有。而這些人絕對不包括阿英和阿花(更不可能是billy ,billy從來不會像阿英和阿花那樣罵同事),他們都不是如此複雜的人。

團體老化,要有年青人傳承,是一定的,但我們也不是明天就會死,把傳承做好是要用時間。阿忠想要傳承,會內人人都知啦。別人家政黨的年青人都爭住出來選,但街工呢,你求會員都未必求到人肯參選。

其實,你要接班,就要將你的生命全部投放,大家都怕。好像阿忠這樣,家都散了,以前為個會籌錢解決財困,曾試過按了層樓出來。為了街工,背了一身的債,誰願意呢?

傳承當然可以啦,但大家要問自己有幾認真。當年我上工, 1985我本打算做兩年,見工時,阿忠說:「唔可以咁架,勞工運動係一生一世架。」有幾多人聽完之後唔係笑呀!以前我在職時,有個三三三一的說法:每周洗樓3次、街站3次、還有3次什麼1次什麼我都不記得。個個都叫苦連天,只有阿忠可以堅持到。大家想接班,就是要接到一個領導、推動人的角色。

將最重要的權力開放, 這個一定會好慢。有無合適的人,都係問題,就算有,當事人都有猶疑。首先是因為阿忠真的好難頂,找不到人就會一直打電話,好煩。第二是,會內確有緊張關係,這幾年都有,自從主持事件開始,社會的矛盾帶了入會,要找一個大家都信服的人有難度。

今日街工無了阿忠就不行,因為下一個經濟危機一到馬上會執笠。阿忠是我們成員中投入得最多精神時間的人,我們有人的投放及得他?越過他取代他可以?都可以的。然而,理性上, 最好不要。理性就是要衡量對會造成的影響。有人可能覺得,無議席就無議席,對,必要時都是這樣,有人就有機會,但不要輕易就走這一步。

(問:傳承應該不是只是在講傳承領導權?)

參與年輕化一直都想做,事實正在做但我們過去太過於把帶領的任務交了給阿忠,而我們其他人都不太去著意思考如果無錢怎麼辦這類問題,最多在阿忠催迫下寫多兩個計劃書而已,或再培訓發展一下新課程。其實好少有人背起整體的規劃去做。

傳承不單指狹義的領導權,還有當初使命,三十年正反經驗。阿忠仿似嚴肅的禪宗和尚,不立文字(文字真的很奢侈),你要做好斬柴擔水刻苦耐勞,否則其餘免問,還隨時被當頭棒喝。我們都是在這種臨濟宗式訓練下成長。明顯地,這種傳承已不受新一代歡迎。如何尋找更好方法,我還在思考。我是比較頑固的。

關於「僱傭」關係

我從不覺我來街工是「打份工」,我來是實踐理想。所以我對同事組織「街工職工會」有保留,我認為大家索性加入做街工會員更好。但我尊重那些「打份工」的同事(「打份工」是某些同事對另一些同事不友善的稱謂,指後者缺乏「進步」的意識形態。我套用在這裡,完全沒有貶意。否則,我們如何看待其他工人?)

在街工「打工」絕不輕鬆,犧牲很大。你問團體內部民主與僱傭關係。街工是勞工團體,所以它一直有很好的勞工福利(但工作辛苦、人工低);同時它也是個很窮的基層團體,要靠籌款,甚至會員的捐獻,才能維持不斷的擴展及填補赤字,騰出人手做基層工作。至於不同路線如何協調,能夠實踐民主的前題是團隊。有時,沒有了互信及默契(團不了隊),便該分手(這是民主的最後做法)。我想提1993年的那次大分裂。當年我和一批會員,與另一批會員(包括梁耀忠)就如何參選發生分歧,有一半人(我們這邊)都退會了,我自己另組了一個團體。我們走,是因為我們這邊人(包括大部份職員)覺得,梁耀忠留下對街工的發展會好些。因分手後,沒有互相攻擊,所以後來,相見亦是朋友,很多人仍樂意支持街工及阿忠。我也在2007年再回來幫手。

今次這事,也是奇怪。他們(旺角勞工組)搬出旺角,透過葵芳辦出糧,但卻幾乎從無向這邊交代工作,反而他們認為街工執委才是交待對象,不過也只是有時向執委交代一下。如果如大家所講,街工不是屬於梁耀忠,那麼,到底他們心目中的老闆是誰?如果是梁耀忠,為何要去街工的五一遊行踩場?如果是街工,為何他們狙擊的目標不是責成執委會催迫梁耀忠出糧?如果是梁耀忠,那為何工作交代是向執委?

自有會員發出要求梁耀忠道歉以來,引起會員激烈反彈,每天罵戰。今次要解決這場危機,個人認為需解決以下問題,(1) 立即回到會內解決,(2) 立即落實籌款計劃,(3) 解決旺角勞工組從屬問題,可由從屬葵芳議辦改隸街工其它中心或分支,(4) 立即修補會員間因今次事件造成的裂痕。

關於分工和配合

我是係搞培訓和學習的,做其他事都做得不好,那可分工給其他同事去做。不過,我不敢奢望, 一個團體要養一人只搞培訓,如果不是有很強的資金原始累積,有人專職搞培訓,就是其他同事犧牲。所以當葵芳辦6-7條電話線同時響起,好似流感大爆發,無人聽得及你不去聽嗎?我怎敢扭偈, 說我職責是做好培訓所以我不想做個案?事實上,我搞的學習組已經越來越馬虎, 以前搞基層大學時,一個工作坊,準備三個月實作兩個月,就做得好些,現在都做不到了。

也是老實,我們(葵芳辦)好多同事,都不擅長去感動或鼓勵基層市民參與社會行動,這是旺角同事擅長的,所以交給他們做。同時,由於性情的不同,看法都會有不同。旺角同事會好「俠士」,總覺得社會有不公義要去幫手,於是花好多時間在外面,但無論怎樣,都應該有自己的計劃和重點,互相之間有個配合。雖然全街工有幾十個同事,但專注做組織工作的幹事是較少,而葵芳辦只有十二人,少了三人就是四分一,沒有配合就很糟糕。

2014年前,為了加強默契,我推動成立了一個「會務會」,原意是加強不同區的議辦同事多討論,但後來變成阿英及阿花的動員會,不同意見互相開片,意興闌珊下越來越少人出席,現已沒再召開,變成各自工作,各有各做。

如果談改革,有何方向?

本人一直是本會的改革派,無人比我跟阿忠吵架吵得多。阿忠好多意見,我都不同意甚至反對。遞辭職信都兩次,想辭職就無日無之。無論如何有無這件事發生,都事實上有好多事要改。但怎樣改,需要思考,要在一個有說服有共識的情況下一齊去改。例如,如何吸引更多年青人參與?阿忠怎樣放下交給其他人?阿忠要放下他的固執(雖然也是一種認真),有些事情,唔死得人就應讓人家去試試嘛!

改革最主要就是要多些人,尤其年輕人的參與。阿忠太現實都是不行的,要有些理想、激情才有發展的。同時,阿忠有提過,搞運動和搞業務要分開,要有一個部份專搞業務課程等,搞課程等等其實可以接觸好多基層和個案,是與街坊交流的好途徑。 個案完了,不一定成選票,但為何這麼多案主投票給忠?因為你接觸到、幫到他,這是組織工作重要部份, 如有這樣的網絡,會有助發展權益工作。

(問:若不單想著選票,個案怎樣才能變成讓街坊充權的組織工作?如何凝聚成他們自己的自主互助的群體力量?)
這要靠小組工作。 長者組、工傷組、義工組等,不過現時我們都做得不好。

(問:如何介定做得好不好?)
例如看新聞,昨天邨中有事發生,其實是發生了什麼?於是你想到,問問街坊吧?如果你發現邨中無人會告訴你發生什麼事,就不好了。如果形成到有機的互動社區,不用你打電話,相熟街坊會主動來講,而你會想起出事的單位附近有沒有積極的街坊,便可邀請他們自發互助。

(問:做得不夠好的原因是什麼?)
過去幾年,街工發展得快,人手外調,議題過多。表面上成績不錯,但人手及資源拉得很緊,這是職員的情況。會員方面,隨著社會矛盾日益白熱化,社運界分歧亦是前所未有,這些矛盾都衝擊著街工。

問:五)就住街工是次的事件,你認為,有什麼你需要提醒其他民間團體,讓他們不經驗你們這個痛苦的呢?

(1) 不要發展得太快

不要發展太快,發展太快就是我們今日的局面。我記得我93一起走的人都只是三十人,但當時已是走了一半。而在我2007年尾回去時, 會員人數僅40人,這些人當中的理念有分歧,但信任和團隊關係是強的。今日會員人數超過80, 好多人是這五年入會的。好多人我見到面都不知是會員。現在的問題,是失去了共同性。以前少制度,因為大家互信。今日不可以了, 不建立制度不可以,因為不認識,無互信,但有制度而無互信,制度也不會有用。

(問:人多是不好的嗎?)

蘇:不是人多不好,重點是互信默契,人少無互信都一樣大鑊。

(問:那麼問題是什麼?)

都未有共識默契之前就做了會員,矛盾會很大。街工內什麼團體的人都有,將外面的紛爭都帶入來,街工不是一個習慣去討論這些事的團體,一時間會處理不到。一個小團體,內部若無信任,日日內耗,每出事就查案一樣又講證據又找證人,如此這般這個會還要如何運作?

(問:即你認為應認識多些才邀請加入?)

我曾專門負責見新人,然後向執委會提出建議,交執委會拍板是否接納該人為會員。我做時,無論誰來我都叫他不要急著入會,先用三個月時間參與例會互相認識一下先。過了三個月,若期間他都沒有來開會員月會,又無參與,那就再叫他試三個月。如果無問題,就推薦給執委通過。可是後來輪到其他人做,政策就完全不同了,幾乎是人一來就叫人入會。這個做法,老實講,除了我,人人都覺得好好。

(2) 搞運動和搞業務分開

一定要思考如何搵錢生存。社會行動會越來越激烈, 如果我們用申請FUNDING的身份搞社運, 未必申請到。事實上已發生了,且不是政府,而是民間團體不想同我們一起申請資助因為覺得我們是政黨。

(3) 軍人要尊重農夫

一個團可養到同事只是搞社運,那個團體裡面一定要有好多人耕田,但軍人看不起農夫, 嫌農夫意識不夠, 這是令人氣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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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粗斜體為訪問前已發給五位受訪者的問題,其他括弧內的問題乃為訪問時追問。
(2) 對此事的記憶,似乎人人有異。年青會員立行說當時未入會,但聽其他會員說是通過反對外傭居港權。做了12年街工執委主席的胡偉忠則表示,記得是通過若法庭最後判為外傭有居港權則依法給予居港權。

披露廉署調查判囚4月 吳文遠質疑政治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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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左三)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獨媒特約報導)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前年因披露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疑被廉署立案調查,被控以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早前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今午(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4個月,獲准以2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法官批評吳沒有悔意,吳則重申公開事件非為提高個人知名度,又指判刑導致他失去下屆立法會參選資格,質疑為政治打壓。

辯方律師表示吳文遠清楚定罪原因,並以此為鑑,繼續參與公共事務,希望法官判決200至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鄭念慈認為吳沒有悔意,指吳不但沒有認罪,更質疑執法機關選擇性執法及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辯方律師回應指案件定罪毫無懸念,惟吳文遠不認罪是基於辯解理由,認為事件涉及公眾利益,他又指吳文遠有反思並接受定罪,披露過程亦無意掩飾身份及中傷被調查者。

法官指,被告認罪與否為考慮是否判決社會服務令的主要因素,加上吳文遠不認同公開是為了提高個人知名度,認為吳需為事件負責,故判處監禁。法官又表示,即使判刑導致吳5年內不得參選,亦不是減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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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於5月11日裁定吳文遠罪成,押後到今日判刑,吳被還柙至今。吳文遠獲准保釋後步出法院,他表示不認同公開是為了提高個人知名度,堅持案件是有關公眾利益。他續指,即使自己是為了提高個人知名度,正因為調查案件涉及公眾利益,才會受到關注從而提升個人知名度,指斥律政司自我反駁,亦認為法官判決荒謬,對律政司的虛構理據照單全收。

吳文遠重申並非有惡意預謀,故不會認同法官的判決理據。他指判刑直接使他於下屆立法會選舉失去參選機會,質疑判決有政治目的。

社民連梁國雄亦譴責政府做法,更高呼「沒有政治檢控,哪有政治判決」。梁又指受調查的公職人員應被禁止履行任何公職,否則便可藉此運用公權力消滅罪證。他又認為吳文遠只是知會公眾案件已進入調查,是次檢控令他失去自由的做法不可取。

【案件編號︰ESCC1036/2017】

記者:梁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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