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層工人不得不承認,《低俗喜劇》我沒有翻看過百遍也在八十次以上,但當今年初杜先生突然在他的 page 中拿一宗真實的涉嫌性騷擾訟案作為話題,還拉到他在電影中膾炙人口的一句「屌!啲竹升妹真係好麻煩」呼應分享內容,基層工人的第一反應並不是感到有趣,而是納悶︰那好像是一宗已經在個多月前由法官宣判原告事主敗訴的案件,何以突然又會引起杜生的注意呢?殊不知,就在杜生出文後數天,同一宗案件又再次交到法庭,由同一法官審議雙方的訟費爭拗。
單單看杜生的 post,尤其是他對事件的言簡意賅描述,實在很難不認同他那無比簡單直接的結論,即一切麻煩與爭議的根源,都是來自在外國讀書回港的「竹升妹」建築師︰因為不過數句短訊祝福,就要向男上司索償 41 萬並要求道歉 …… 但若讀者有興趣行多一步,循公開渠道搜尋這宗編號為 DCEO 4/2016 案件的資訊,特別是留意主審案件的署理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分別就主案 [1] 及訟費爭議 [2] 頒發的判詞,你或許會像基層工人一樣,質疑杜生豈可以單用一個省略號、一個「總之」,就以近乎誤導的方式來概括整個事件。
無可否認,女建築師的確已被判決敗訴。但有別於一般民事訴訟,由敗訴方負責勝訴一方的訟費,當區域法院審理有關《性別歧視條例》的訟案時,除非裁定訴訟的提出是「出於惡意或瑣屑無聊」(brought maliciously or frivolously),或者有特別情況 (special circumstances),否則就算法院裁定原告人敗訴,都只會下令由各方自行負擔訟費,而毋須敗訴的控訴方支付勝訴被告的訟費 [3]。因此,要判斷一宗具有性騷擾或性侵犯指控的區院平等機會 (DCEO) 案件是否屬於惡意提告或者瑣屑無聊,我們毋須單憑直覺觀感,或者看訴訟結果誰勝誰負去猜測,而是可以比較客觀且直接地了解,到底法庭有否下令原訴人要支付對方的訟費。
在本案中,女建築師被判敗訴後,法庭頒下的訟費命令是除了審訊首天部份多用時間的訟費由女建築師支付外,整體案件的訟費由雙方各自承擔。正是這訟費命令引申出本月初的另一次聆訊,即由高法官聽取男上司一方「乘勝追擊」、要求取得訟費的申請,亦促使法庭再次重新考慮,女建築師提出的控訴是不是「出於惡意」或者「頊屑無聊」。在聽取雙方大律師的陳詞後,高法官拒絕男上司一方的申請,維持原來雙方各自支付訟費的命令。
男上司提出多項指責女建築師無理質訟、因而要向她申索訟費的理據,包括指女建築師提出的訴訟「並無證據支持」,並援引另一宗區院歧視訴訟案例 [4],當時法官指必須對該案的原告人頒發訟費令,以免被解僱的員工誤以為可以肆無忌憚地指控前僱主歧視。但高勁修法官裁定本案與該案例有明顯的分別︰女建築師在本案中提出了大量仔細的證據,而她在本案的指控除了關乎到 Whatsapp 訊息外,亦指向男上司涉嫌多次對她有身體接觸,包括手、大腿以至臀部,以及以不禮貌的目光掃視她的身體;另外,從呈堂證據顯示,雙方訊息的內容亦包括男上司邀約女建築師進餐、一起上下班及拍照等,並不僅只是媒體(以及杜生)引用談論的那些祝賀用語。
高法官引述女建築師代表律師的立場指,即使他在考慮雙方供詞後,裁定不能確定與身體接觸及掃視有關的指控,但假如他裁定該等指控屬實,法庭就會以不同的方式去看待那些表面看來平平無奇的訊息。綜合而言,以呈堂證據的質素衡量,法官不能斷言女建築師的指控屬於「頊屑無聊」。法官亦重申,他已經在訴訟主案中否定男上司所指、女建築師是因為同樣受僱涉事公司的男朋友被炒而「惡意提告」的反指控。
我們亦值得留意,高法官在判詞中提醒,職場性騷擾案件往往難以覺察,如果動輒對類似本案女建築師的敗訴興訟人判令支付訟費、當這些原告人是存心生事或者無聊入稟,將會令其他受屈的受害者卻步不敢入稟討回公道,亦違背反歧視立法的原意;高法官又不厭其煩地解釋,反歧視立法的宗旨是扭轉社會上損害他人尊嚴的積弊,另一方面亦要保障被告人免受無理申索所困擾,所以在兩者間取得平衡,就形成今日的立法與訴訟規則,包括要由指控他人無理興訟的一方,舉證證明訴訟何以屬於惡意或者無聊。
也許,為杜生或者其他 KOLs 來說,與其特意為一個從媒體上看到的題材費勁搜集資料、重整故事的完整面貌,倒不如趕快設計吸引眼球的標題、度好最 juicy 的內文,方符合網上生態。但願杜生(或者其 admin)明白,當如此技巧用到十分敏感的 #metoo 事例時,在 likes 數 comments 數攀升的背後,代價卻是驅使更多讀者慣於不求真相、漠視性騷擾的實況。
基層工人仍然傾向相信,杜先生跟其他 KOLs 是有不同的。希望杜生今後別再不分青紅皂白就拿 #metoo 來抽。
註:
[1] 訴訟主案判詞
[2] 訟費爭議判詞
[3] 《區域法院條例》第 73B(3) 條
[4] 薛家妍 對 平等機會委員會 (DCEO 11/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