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收到呼籲,為了支持海麗清潔工而捐錢予職工盟的罷工基金,最終錢沒有「所有」落入清潔工手中,有人替清潔工表示不值,從而在網上口諸筆伐,表示職工盟吞下鉅款。我大概看到幾個爭議點:
1.替23萬不是全部均分予清潔工而不忿
2.認為清潔工不知道籌了23萬,感到被騙
3.分配後,剩餘款項落入職工盟手中
這大概是整個爭議發生的流程,但也有些非常根本且重要的事實忽略了。
- 清潔工獲得他們認為合理且與職工盟協議的罷工補助,而且滿意這個安排,亦有到元旦遊行協助職工盟籌款
- 清潔工應清楚知道他們獲賠償的安排,並且清楚知道不是「所有」募捐的款項都會均分予他們
- 籌募的款項是落入「罷工基金」,而非單單給予清潔工們,用以支持相類型的罷工維權
清潔工作為工潮的「主體」,從不同的報導來看,他們對職工盟的安排是沒有怨言的。而客觀上,職工盟予清潔工的罷工補助亦是合理金額(與其薪金成比例)。因此,只要做好fact check,尊重清潔工的話,1和2爭議點應該都是不成立的。
其實最重要的爭議點是在第三點--各人對款項的用途有分歧。有人認為捐贈款項應全數給予清潔工,有人不滿職工盟以「支援清潔工」去替「罷工基金」籌款。假如有人認為所有打著某個事件旗號所籌的款項都應該全數用以支援那件事,例如即使有個賑災基金替熊本縣地震籌款,他可能不希望那筆資金用以資助未來可能出現的汶川大地震。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一來不是所有捐款人( 一旦訊息傳播到某個大範圍就會造成資訊落差,或者方便動員,發佈者亦會簡化訊息)都清楚所捐款的基金所處理款項的手段,他可能會期待用剩的捐予善慈機關、全數發放予受害者或者退款。這些不能說是全然沒有根據的期望。二來,捐款者可能因為不同原因而希望收窄支持的範圍,例如說脤災,拯救生命,興建愛心學校,都可能有人只想支持日本的、台灣的,因為政治爭議而不想將款項用於中國。同一狀況,有人想望支持清潔工,但也可能會因為林林種種不同的原因不希望同一筆資金用予支持碼頭罷工。我們可以分析當中的對與錯,對他們的價值取態有批評,但也要明白現實就是多元,有不同的人對「他所捐贈」所投放的地方有不同的期望。
然而,基於上述兩點,我們就有基礎去指控職工盟「私吞」、「暪騙工友」嗎?我想與那門檻相距甚遠。我更想討論的,是到底大家如何理解社會運動?為何思考社運,要與行善的邏輯不一樣?
如果沒有職工盟以及整個公民社會的基礎,工潮的步伐會更容易還是更艱難?我相信是後者。如何面對媒體、如何找到發聲機會、如何了解自己的法定權利,面對威嚇、面對不安,如何更有效傳播,連結更多更廣的組織群體發聲,許多將事情發酵、爭取的技巧,我相信是整個公民社會支持著這些抗爭的「主體」。我不是說清潔工不重要,而是說,假如我們沒有這些基礎,他們維權的道路應該會比現在艱難許多。
到底公民社會的基礎是如何累積的?職工盟在籌款前協助清潔工的資源是從何而來?就是過去的一次次活動,把市民籌回來的資源,用到持續經營,或者同樣需要協助的群體上。例如這次13+3的事件,社會對公廣三子的關注更廣,但代表我們將籌回來的錢佔大份兒一點,其他少人關注的,已經退出社運前線的,就應該承受著更少的支援嗎?從來不是。你問我,我更樂意將籌回來的幾百萬,我只拿到我合理的一部分,從而支持更多更多備受打壓的人、又得不到足夠支持的人,因為我們現在所獲支持是有源於有更多在鎂光燈後的朋友,基於相同理念而協助。我們有責任以自身比較優勝的條件,去支持那些與我們遭受同樣困難,卻得到更少幫助的人。這就是社會運動的基礎,我們支持一種理念,當然也支持一個群體,但不會偏狹到認為所有事件都是割裂和獨立的--例如公廣案、東北案、佔中案、刑事藐視法庭案等,都是政治逼壓的公民抗命者,如資源允許,應當獲同等支持,而這些事件都是連貫由同一種理念捲動而持續引發。
繞了一大個圈,我想指出的是,支持清潔工當然可以是「同情」、「送暖」,但更應視之為武裝一種罷工維權的精神,默許這些款項在職工盟的恰當運用之下,支持其他類同的行為。下次有另一條邨的清潔工罷工,卻因為不同原因而獲得非常少媒體關注以及金錢支持,難道基金就應袖手,基於「海麗歸海麗」的門面之隔而不去動用這些資源支持同樣理念的人嗎?
所以,我想說服的人是認為「捐給海麗,用於海麗」的人,社運不是賑災,本身的支持具備一定的理念,一種改變世界的看法,而非單純行善,買賣資源。要看的不單止是支持正在發生的工運的「主體」(清潔工),而是構築一個社會,當某個群體想因不公義而發起罷工維權(社會運動)時,能夠適度支持他們的社會體制,讓他們有最基礎的支持。
當然,如由一開始就已質疑職工盟的政治立場或者「手腳不乾淨」,我無法在此文章說服,也不是本文的重點。但我就是他媽的信任這些堅定的工運戰友了。
題為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