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獨立媒體網:
我本人是獨媒的Fans,不過首先,在這裡向你說聲對不起。因為我覺得我不是專業的Fans,我未能盡全責保護你的聲譽,經過一件事後,我感到深深後悔及內疚,所以我想寫這封信向你們表達歉意,我會好好警惕自己要做好Fans這個身份。
事源於我想在能讓學生自由發揮的民主牆上呼籲其他同學看獨媒,所以就在嶺南大學的民主牆上貼上「支持香港獨立媒體」,以表達我對於獨媒的喜愛。可惜貼了一晚後,早上就發現獨立兩個字被撕去了,變成「支持香港_ _媒體」,我看到自己花了數分鐘貼的東西被撕去時感到很憤怒,我不明白為何出於Fandom的動機,卻被人剝削了我表達愛意的權利。後來才知道,原來獨媒的名字成為了原罪,最近不同大學的民主牆上貼上了「香港獨立」的名字,然後就被一眾權貴舉頭指罵,訴說學生麻木不仁,還打著「殺無赦」的旗號炮打。
我很苦惱,本身民主牆的建立,是為了讓學生能自由自主表達對於學校、社會、政治的想法,或呼籲同學參加活動。而港獨作為一個政治議題,還未有廿三條立法時,就要一刀切說是違法,還說這些舉動濫用言論自由。這些與朱元璋時定下的文字獄有什麼分別?因為貼著一些標語,就判定不合法,差在還未出動法院及警察把學生送進獄內。那我的標語被撕去獨立兩字,我是否也犯了權貴所說的法律呢?我也開始害怕日後的香港,會變成以言入罪的人治社會,更可怕的是,獨媒會因為名字是原罪,就會像文化大革命般被一班建制人士出來批鬥。獨媒的職員及支持者會否被綁及掛上「走資派知識份子、資本主義者的陰謀」來被批鬥批臭?。
不過有一點值得我取笑一下。自這次民主牆事件出來後,我平常看看獨媒的Facebook專頁,我突然看到不少簡體字的留言,臭罵你「港獨媒體」、「搞獨立的都要死全家」,相信這就是坊間常說的「五毛」吧,相信他們與撕掉我貼的標語是同一伙吧,相信他們與打著「殺無赦」旗號的權貴是同一伙吧。不過他們至今仍然最Fail的,竟然說戴耀延、黃之鋒撐港獨,在「政敵」的政治立場都未搞得清,簡單而言即是「敵人」都未分得清,就已經喊打喊殺,恐怕是自暴其短吧。不過因為他們這樣的行為,就令到我受罪了,我不能張貼支持獨媒的標語。「生又累人,死又累街坊」這時候應該適用吧?
我很憤怒,我很怪責自己沒守好自己的Fans心,沒守好民主牆應有的精神。對不起獨媒、對不起自己、對不起香港。